兵部·卷七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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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刀下

  陶弘景《刀剑录》曰:董卓少时,耕野得一刀,无文字,四面隐起作山云文,斫玉如木。及贵,示五官郎蔡邕,邕曰:"此项羽刀也。"

  又曰:袁绍在黎阳,梦有人授一宝刀。及觉,果在床前。铭曰:"思绍。"思绍,字也。

  又曰:郭璞于太原得一刀,文曰:"宜为将。"后遂为将军。及与蜀战,败走,遂失此刀。

  又曰:王双曾于市中买得一刀。卖人曰:"得之者贵。"因之不见。双后佩之,果为将。将此刀与曹真,真以一刀换之。

  又曰:锺会克蜀,於成都土中得一刀。文曰:"太乙刀。"会死,入帐下王伯升。后渡浮江,刀遂飞入水。

  又曰:邓艾年十二,曾读太山碑。碑下掘得一刀,黑如漆色,长三尺馀。上常有风气冷凄凄然。时人以为神赐。

  又曰:孙权遣张昭代周瑜为南郡太守。曾作一刀,背上有"荡寇将军"四字,八分书。

  又曰:蒋钦拜别部司马,造一刀。文曰:"司马",古隶书。

  又曰:周幼平击曹公胜,拜平虏将军。因造一刀,遂铭曰:"幼平"。

  又曰:董元代少果勇,自打铁作刀。后讨黄祖,蒙冲狭河,元代引刀断蒙冲缆,分为二流。大司马号刀曰"断蒙刀"。

  又曰:潘文珪偏将军,为擒关羽,拜固陵太守。因刻刀曰"固陵"。

  又曰:朱理君少爱征讨,黄武中,累功拜安国将军。作佩刀,文曰"安国"。

  又曰:关羽为先主所重,不惜身命,自采武都山铁为二刀,铭曰"万人"。及羽败,惜刀投於水。

  又曰:张翼德初受新亭侯,自命匠炼赤珠山铁为一刀。铭刃曰"新亭侯,蜀帝大将也。"后被范强将此刀入吴。

  又曰:黄中从先主定南郡,得一刀,赤如血。於汉中击夏侯军,一日之中,手刃数百。

  又曰:诸葛亮定黔中,从青石祠过,拔刀刺山没刃,不拔而去。行者莫测。

  又曰:蜀主刘备令蒲元造刀五千口,皆连环及刃口,刻七十二炼,柄中通之,兼有二字。

  又曰:西晋司马炎咸宁元年造刀八千口,铭曰"司马"。

  又曰:东晋司马聃永和五年於房山造五口刀,铭曰"五方"。单符隶书。

  又曰:前赵刘元海元熙二年造灭贼刀,长三尺九寸,隶字。

  又曰:后蜀主李雄晏平元年造腾马刀五百口,隶字。

  又曰:前凉张寔造刀一百口,无故尽生,文曰"霸"。

  又曰:后赵石勒建平元年造一刀,用五金,工用万人,尖头,长三尺六寸,铭曰"建平",隶书。

  又曰:石勒未贵时,耕得一刀。铭曰"石氏昌",篆书。

  又曰:石季龙建武十四年造一刀,长五尺,铭曰"皇帝石勒氏",隶书。

  又曰:西凉李暠玄威元年造珠碧刀,铭曰"百胜",隶书。

  又曰:前秦符坚甘露四年造一刀,用五千功,铭曰"神术",隶书。

  又曰:前燕慕容俊元年造二十八口刀,铭曰"二十八将"。

  又曰:后燕慕容垂兴元元年於中山造刀一口,长三尺六寸,隶书。

  又曰:后秦姚苌建初元年造二刀,长七尺,一铭曰"雄",一曰"雌",隶字。若叩即鸣。

  又曰:西秦乞伏国仁建义三年造刀一口,铭曰"建义",隶字。

  又曰:后凉吕光麟嘉元年造一刀,铭曰"背麟",长三尺六寸。

  又曰:南凉秃发乌孤大初三年造一刀,狭小,长三尺五寸,青色。匠云"当作之时,梦见一人,披朱衣,云'吾是太乙神,故看尔作此刀。有敌至,刀必鸣。'"后落突厥可汗处。

  又曰:南凉慕容去明建平元年造刀四口,文曰"建平",隶书。

  又曰:北凉沮渠蒙逊永安三年造刀百口,铭曰"永安",隶书。

  又曰:夏赫连勃勃龙升二年造五刀,背上有龙雀环,兼金镂作一龙形,长三尺九寸。刘裕破长安得此刀,后入梁。

  又曰:北燕冯跋太平八年造一刀,铭曰"太平",隶书。

  又曰:宋高祖刘裕永初元年造一刀,铭其背曰"定国",小篆书,长八尺。后入梁。

  又曰:宋刘义符景平元年造一刀,铭曰"五色",小篆书。

  又曰:刘淮升明元年掘得一刀,铭曰"上血",其刀光照一室。帝奇之,常服。至二年七月,帝使杨玉夫候织女,玉夫候不得,惧死,因用弑帝,果如其铭。故知吉凶,其兆见矣。

  又曰:齐高祖萧道成建元年克位造一刀,铭曰"定业",长五尺,篆书。帝自制之。

  又曰:明帝鸾建武二年造一刀,铭曰"朝仪刀",小篆书,长四尺。

  又曰:后魏宣武帝以景明元年於白鹿山造白鹿刀,隶书。

  又曰:后魏元昭成帝建国元年於赤冶城铸刀十口,金镂"赤冶"二字,隶书。

  《庄子》曰:庖丁为惠文君解牛。丁曰:"今臣之刀十九年矣,所解数千牛矣,而刃若新发於硎。彼节者有间,而刀刃者无厚,以无厚入有间,恢恢乎其游刃必有馀地,是以十九年而刀刃如新发於硎。"

  《列子》曰:周穆王征西戎,献赤刀,切玉如切泥。

  《墨子》曰:墨子见齐王曰:"有刀於此,试之人头,倅然断之,可谓利也。"王曰:"利。"墨子曰:"刀则利矣,孰将受其不祥?"王曰:"刀受其利,试者受其不祥。"墨子曰:"并国覆军,贼杀百姓,孰谓受其不祥?"王俯仰曰:"我受其不祥。"

  《孔丛子》曰:秦王得西戎利刀,以之割玉如割木。

  《淮南子》曰:屠牛坦一朝解九牛,而刀可以剃毛。

  又曰:铅不可以为刀,铜不可以为弩,铁不可以为弓,木不可以为斧。

  又曰:金胜木者,非以一刀残林也。土胜水者,非以一〈土业〉塞江也。(〈土业〉,块也。)

  《法言》曰:刀不利,笔不銛,宜加诸砺。

  《阮子》曰:裁国无利器,犹铅刀而望其巧。

  《抱朴子》曰:金丹以涂刀,辟兵万里。

  《论衡》曰:世讳砺刀井上,恐刀堕井中。或说以为刑之字井与刀也,厉刀井上,井刀相见,恐被刑也。

  《典论》曰:魏太子丕造百辟宝刀三,其一长四尺三寸六分,重三斤六两,文似灵龟,名曰"灵宝"。其二采似丹霞,名曰"含章",长四尺四寸三分,重三斤十两。其三鉴似崩霜,刀身剑铗,名曰"素质",长四尺三寸,重二斤九两。又造百辟露陌刀一,长三尺二寸,重二斤二两,状似龙文,名曰"龙鳞"。

  《圣证论》曰:昔国家有优曰史利,汉氏旧优也。云梁冀有火浣布、切玉刀。一朝以为诞而不信也。正始初,得火浣布,乃信。

  《楚辞》曰:师望在肆昌何识,(师望谓太公也。昌,文王名也。言太公在市肆而屠,何以知识之。)鼓刀扬声后乃喜。(后谓文王。)

  又曰:铅刀进御,违弃太阿。(太阿,剑名。)

  张衡《西京赋》曰:吞刀吐火,云雾杳冥。画地成川,流渭通泾。

  刘祯《瓜赋》曰:折以金刀,四剖三离。

  曹植《宝刀赋》曰:建安中,家父魏王乃命有司造宝刀五枚,三年乃就,以龙、虎、熊、马、雀为识。太子得一,余及余弟饶阳侯各得一焉。其馀二枚,家王自杖之。赋曰:"有皇汉之明后,思潜达而玄通。飞文义以博致,扬武备以御凶。乃炽火炎炉,融铁挺英。乌获奋椎,欧冶是营。扇景风以激气,飞光鉴於天庭。爰告祠于太乙,乃感梦而通灵。然后砺以五方之石。凿以中黄之壤,规员景以定众,摅神思而造像。垂华纷之葳蕤,流翠采之晃养。陆斩犀象,水断龙舟;轻击浮截,刃不瀐流。逾南越之巨阙,超有楚之太阿。实真人之攸御,永天禄而是荷。"

  《乐府歌》曰:秦家有好女,自名曰女休,休年十四五,为宗行报仇。左执白阳刀,右据宛景矛。

  张华诗曰:吴刀鸣手中,利剑严秋霜。

  《古诗》曰:美人赠我金错刀,何以报之双琼瑶。

  后汉马敬通《刀阳铭》曰:修尔甲兵,用戒不虞。见危授命,临事而惧。

  又《刀阴铭》曰:温温穆穆,配天之威。苗裔无疆,福禄来绥。

  后汉李尤错《佩刀铭》曰:佩之有错,抑武扬文。岂为丽好,将戒其身。

  又《金马书刀铭》曰:巧冶炼刚,金马托形。黄文错镂,兼勒工名。

  魏文帝《露陌刀铭》曰:於铄良刀,胡练亶时,譬诸麟角,靡所任兹。不逢不若,永世宝持。

  曹植《宝刀铭》曰:造兹宝刀,既砻既砺。匪以尚武,予身是卫。麟角匪触,鸾距匪蹶。

  王粲《刀铭》曰:相时阴阳,制法利兵。陆剸犀兕,水截鲵鲸。君子服之,式章威灵。

  何晏《斫猛兽刀铭》曰:徒抟不共,作戎宣丘。用造斯器,螭兽是刘。制禽允良,昏明亶时,永厘厥后,蠲民之灾。(一作《斩虎刀铭》曰:螭虎是刘。)

  晋张协《把刀铭》曰:奕奕名金,昆吾遗璞。裁为把刀,利亚切玉。时文斯偃,含精内烛。威助虽化,武不可黩。

  裴景声《文身刀铭》曰:良金百炼,名工展巧。宝刀既成,穷理尽妙。文繁波回,流光霆(一作"电"。)照。在我皇世,戢而不耀。

  张协《露陌刀铭》曰:露陌在服,威灵远振。遵养时晦,曜得崇信。

  魏武《军策令》曰:孤先在襄邑,有起兵意,与工师共作卑手刀。时北海孙宾硕来候孤,讥孤曰:"当慕其大者,乃与工师共作刀耶?"孤答曰:"能小复能大,何害!"

  曹植表曰:昔欧冶改视,铅刀易价;伯乐所眄,驽马百倍。

  王濬表曰:孙皓出案行石头,还,左右兵皆跳刀大呼,云:"要当为国家一死战决之胜。魏帝尚以千人定天下,况今有数万众,自足办事。"皓意大喜,便开库藏尽出金宝以赐予之。小人无状,得便持走。

  陶侃表曰:伏承大官厨器损失,谨奉献狼炙刀槃二具。

  张衡《与特进书》曰:以为铅刀,强可一割。

  谢尚《与张凉州书》曰:今致五尺金断头刀一口。

  班固《与窦笺》曰:今月中舍以令赐固刀把曰:"此将军少小时所服,今赐固。"伏念大恩,且喜且惭。

  谢尚《与杨征南书》曰:云今饷五尺金头刀、碧绫车中盾。

  梁简文帝《谢敕赉善胜威胜刀启》曰:冰锷含采,彫琰表饰。名均素质,神号脱光。五宝初成,曹丕先荷其一;二胜今造,愚臣总被其恩。锡韩非之书,未足为比;给博山之笔,方此更轻。

  梁刘孝仪为晋安王《谢东宫赐玉环刀启》曰:苗峰珍铤,利极銛铓。谨当拥以雄身,借而安体。

  ○匕首

  《通俗文》曰:匕首,剑属。其头类匕,故曰匕首。短而便用。

  《周礼·冬官桃氏》曰:桃氏为剑,臈广二寸有半寸,(臈,谓两刀也。)两从半之。(郑司农云:谓剑脊两面杀趣鄂者也。)以其腊广为之茎,围长倍之。(郑司农云:茎谓剑夹,人所握,镡以上也。玄谓:茎在夹中者,茎长五寸也。)参分其臈广,去一以为首,广而围之。身长五其茎长,重九锊,(音刷。)谓之上制,上士服之。身长四其茎长,重七锊,谓之中制,中士服之。身长三其茎长,重五锊,谓之下制,下士服之。(上制长三尺,重三斤十二两;中制长二尺,五寸,重二斤十四两三分;下制长二尺,重二斤一两三分,两之一。此今之匕首也。各以其形貌大小带之。此上谓国勇力之士,能用五兵者也。《乐记》:武王克商,裨冕缙笏而虎贲之士,说剑也。)

  《史记》曰:燕丹使荆轲刺秦王,预求天下名匕首。赵人徐夫人匕首,取之百金,使工以药淬之。以试人,血濡缕无不立死者。摘秦王不中,见诛。

  《汉书》曰:王莽避火宣室,持虞帝匕首。

  《东观汉记》曰:邓遵破匈奴,得剑、匕首二三千枚。

  《魏志》曰:典韦好节侠。襄邑刘氏与睢阳李礼为雠,韦为报之,怀匕首入杀礼,徐步而去。

  《后魏书》曰:叔孙俊字丑归少聪敏。十五内侍左右,以便弓马转猎郎。太宗初,以俊爪牙与磨浑等拾遗左右,迁卫将军,赐爵安城公。朱堤王悦怀刃入禁,欲为大逆,俊觉悦动有异,便引手於悦怀中,得两刃匕首,遂执悦杀之。太宗以俊功重,军国大计,皆委之。

  《说苑》曰:秦王以五十里封鄢陵君,鄢陵君辞不受。使唐且谢秦王。秦王怒曰:"尝见天子之怒乎?一怒,伏尸百万,流血千里。"唐且曰:"大王尝闻布衣韦带之士怒乎?一怒,伏尸二人,流血五步。"即案其匕首起曰:"今将是矣!"王变色长跪曰:"先生就坐,寡人喻矣。秦破韩灭魏,鄢陵独以五十里存者,徒用先生故乎!"

  《零陵先贤传》曰:刘璋请刘备。璋将杨怀数谏备误主人,请璋子祎及怀,酒酣,备见怀佩匕首,备出其匕首谓曰:"将军匕首好,孤亦有,可得观乎?"怀与之,备得匕首谓怀曰:"汝小子何敢间我兄弟之好邪?"怀骂言未讫,备斩之。

  《典论》曰:昔周鲁之宝赤刀孟劳,楚越称太阿,纯钩。余善击剑,能以短乘长,故选兹良金,命彼国工,精而炼之,至于百辟。其始成也,五色充炉,巨橐自鼓,灵物彷佛,飞鸟翔舞,以为三剑三刀三匕首。因姿定名,以铭其拊,惜乎不遇薛烛青萍也。其三剑:一曰飞景,长四尺二寸;二曰流采,长四尺二寸;三曰华铤,色似彩虹,长四尺二寸。其三刀:一曰灵宝,长四尺二寸,似灵龟;二曰含章,采似丹霞,长四尺四寸;三曰素质,长四尺三寸,刀身而剑铗。其三匕首:一曰清刚,长二尺三寸,光似坚冰;二曰杨文,长二尺一寸,重一斤六两,曜似朝日;三曰龙鳞,状似龙文。

  又曰:昔周鲁宝鹿狐之戟,屈卢之矛,狐父之戈,徐氏匕首,凡斯皆上世名器,君子虽文事,必有武备矣。

  诸葛亮《教》曰:作部仲匕首五百枚,以给骑士。

  《盐铁论》论:荆轲怀数年之谋,事不就者以尺八匕首不足恃也。

  《神仙传》曰:有书生姓张,就李仲文学隐术,久无所得,患之。张怀匕首斫之,仲文笑曰:"我宁可杀?"

  《拾遗记》曰:汉太上皇微时,常佩一刀,长三尺,上有名字。虽难识,疑是殷高宗伐鬼方时物也。上皇游丰沛山中,寓居穷谷。里有冶铸,上皇息其傍,问曰:"此铸何器?"工笑答曰:"天子铸剑,慎勿泄。"上皇谓戏辞,无疑色。工人曰:"今所铸刚砺,制器难成,若得翁腰间佩刀,杂而冶之,即成神器,可以克定天下。昴星为辅,以歼三猾。木衰火盛,此为兴何。"上皇曰:"吾此物为匕首,其利难俦。水断虬龙,陆斩虎豹。魑魅魍魉,莫能逢之。切玉镌金,其刃不卷。"工人曰:"若不得此匕首以和铸,虽欧冶专精,越砺敛锷,终为鄙器。"上皇即解之以投炉中。俄而烟焰冲天,日为之晦。及乎剑成,杀三牲以衅祭。工问上皇曰:"何时得此匕首?"答曰:"秦昭襄王时,余时行,逢一野人於野,授余云是殷高宗初时物,此世世相传。上有古书字记其年月。"及成剑,工人视之,其铭尚存,叶前疑也。工人即持以授上皇。上皇赐高祖,高祖长佩於身,以歼三猾。天下已定,吕后藏於宝库之中。守藏者见白气如云,出户外如龙蛇。库名曰灵禽藏。及诸吕擅权,白气亦灭。案钩命决,萧何为昴星精,项羽、陈胜、胡亥,为之三猾。

  晋张载《匕首铭》曰:先民造制,戒豫为惟谨。匕首之设,应速用近。既不忽备,亦无轻忿。利以形彰,功以道隐。

  ○铗

  《史记》曰:冯谖闻孟尝好客,见之。君置之传舍。五日,弹其剑铗而歌曰:"长铗归来兮,食无鱼!"迁之幸舍。五日,弹其铗歌曰:"长铗归来兮,出无舆!"又迁之代舍。五日,又弹其剑铗歌曰:"长铗归来兮,无以为家!"一出《战国策》。

  曹子建诗曰:长铗鸣鞘中。

  晋张协《长铗铭》曰:五才并建,金作明威。长铗陆离,弭凶防违。素刃霜厉,溢景横飞。

  又《短剑铭》曰:器用名品,诡制殊观,亦有短铗,清晖载烂。昔在光明,戢兵静乱。惟皇宝之,优而弗玩。

  左思《吴都赋》曰:毛群以齿角为矛铗。(刘渊林注曰:铗刀身剑锋有长有短也。)

  ○铍

  《说文》曰:铩,铍有镡也。(铍,普皮切。)

  《左传·昭二十七年》曰:吴公子光伏甲於窟室而享王。门阶户席,皆王亲也,夹之以铍。羞者荐体,抽剑刺王,铍交於胸。

  左思《吴都赋》曰:羽族以嘴距为刀铍。(铍,两刃小刀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