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dǒu dòu ]
读音:dǒu dòu
拼音:
简繁:暂无
五笔:
五行:暂无
部外:暂无
五笔:
笔画:4画
吉凶:暂无
仓颉:暂无
结构:单一
郑码:暂无
四角:暂无
区位:暂无
统一码:6597
异体字:
英汉互译:暂无
笔顺:
笔顺演示王由三横一竖构成,三横代表天、地、人,一竖贯通天、地、人,这就是天、地、人都要归“王”管的不二哲学。上古时期夏、商、周三代的最高统治者被称为“王”。“王”作为姓氏即来源于“王”这个至尊之位;东周时期的姬晋为王姓始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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斗姓主要源自:芈姓。
斗姓起源一
源于芈姓,出自春秋时期夏禹后裔楚国公族斗伯比,属于以国名或封邑名称为氏。著名的清朝史学家陈厚曜在《春秋世族谱》中论述,芈姓楚国除了王室熊氏以外,其士族的宗子世系有十三氏,为西周初期到春秋时期的楚国大族,其中就有斗氏。楚国公族的其他十二氏分别为泊氏、成氏、屈氏、劳(蘧)氏、熊氏(非王族庶支)、阳氏、申叔氏、申氏,伍氏、潘氏、沈氏,观氏。周平王姬宜臼七年(楚若敖熊仪二十七年,公元前764年),楚若敖逝世,被尊为“若敖”。楚国君主自此始有谥号,并有若敖氏一族。当年楚若敖曾娶妻于鄠,生子取名伯比,伯比被封于斗邑(今湖北郧西),以邑取姓,史称斗伯比,从此楚国开始有斗氏一族,读音作dòu(ㄉㄡˋ)。
楚国行政官制多以“尹”为名,令尹执一国之柄,为百官之长;军事官制以“国柱”为名,上国柱(大司马)执一国之军,为各军之长。令尹、上国柱居上卿之位,多由楚国的公族成员及其后裔充任。在楚国的历史上,斗氏一族就曾多次担任“令尹”、“上国柱”之职。若敖氏家族的令尹斗越椒后来在楚庄王芈旅(熊侣)执政时期的公元前605年起兵反叛,杀死了司马蒍贾。楚庄王当机立断,采取灭族的镇压手段,立即回师平叛。在皋浒(今湖北襄阳西)一战,楚庄王杀死斗越椒,进而消灭了若敖氏一族。同时,对于出使齐国归来、未参与叛乱的若敖氏族人箴尹克黄,楚庄王却以“子文无后,何以劝善”(箴伊克黄为楚前代贤相令尹子文之孙)为理由,不仅不予惩办,反而使其官复原职。史称此次事件为“若敖之乱”。从春秋末期到战国时期,斗氏一族除了分衍出项氏、权氏、随氏、江氏、豆氏等单姓以外,还分衍有斗斵耆氏、斗斵乳氏、斗斵谷氏、斗斵强氏、斗斵缗氏、斗斵文氏、斗斵班氏、斗斵比氏等复姓,这些分支复姓在秦、汉之后,又逐渐省文简化为单字斗氏、豆氏。
本书要特别指出的是,斗氏家族中分衍的一支十分著名的后裔分支,就是项氏。项氏一族中的后代项梁、项羽、项伯等人,都是秦、汉之际的风云人物。后项梁、项羽一族有后裔子孙愤恨项羽当年养刘为害,因此改为虺氏;而项伯一族则在后来被汉高祖刘邦赐姓为刘氏。
斗姓起源二
源于哈尼族,属于汉化改姓为氏。唐朝时期,西南地区有少数民族哈尼族哈斗氏,后有取谐音汉字“斗”为姓氏者,称斗氏,世代相传至今,但姓氏读音作dǒu(ㄉㄡˇ)。
哈斗氏族人中后来又有改汉字单姓李氏者,为唐朝时期帝王赐姓,但是由何代唐皇赐改其姓还有待进一步考证。
斗氏是一个非常古老的姓氏,但在今中国大陆的姓氏排行榜上未列入百家姓前两千位,在台湾省则名列第一千五百六十二位,以丹阳、南昌、彭城、江陵、长沙、宜城为郡望。
丹阳郡:丹阳又称润州、丹杨郡,是我国十分古老的地名,所指的地方迭有变动。先秦时期,共有三处以丹阳为名的地方,但一般主要是指豫鄣郡(今江西南昌)。汉朝时期实施郡县制度以后,先后又有许多以丹阳为名的郡和县。丹阳郡始建于西汉朝元狩二年(庚申,公元前121年),是由原豫鄣郡改置,治所在宛陵(今安徽宣城),下辖十七县,辖境相当于今安徽省长江以南,江苏大茅山及浙江省天目山脉以西、浙江省新安江支流武强溪以此地区。三国时期孙吴国移治到建康(今江苏南京),以后辖区缩小。到了南北朝的后魏时,又在河南省项城县的东北置了一个丹阳郡。隋朝灭后南朝陈国后曾废黜,后隋炀帝又置润州,治所在延陵(今江苏常州),再以蒋州(今江苏南京)为丹阳郡。唐朝时期移治到丹徒(今江苏镇江)。北宋政和年间(公元1111~1118年)升为镇江府。另外,古代楚国原在丹阳,即今湖北秭归一带,楚文王东迁至今湖北枝江,仍名其地为丹阳。还有,秦朝时期的丹阳县,亦称丹杨县,在今安徽省当涂县一带,唐朝时期被并入当涂县。明、清两朝乃至民国、现今的丹阳,只是个县级建制的城市,位于今江苏省溧阳市旁边,紧依长江,隶属于江苏省镇江市。
南昌府:亦称南昌郡,汉朝时期为豫章郡治。隋朝时期为洪州治所。五代时期的南唐及宋、明、清诸朝为南昌府治,明朝初期曾为洪都府治,其时辖地均为今江西省南昌市一带地区。
彭城郡:彭城郡原为西汉时期的楚国所置。汉宣帝地节元年(壬子,公元前69年)以楚国改置彭城郡,治所在彭城县(今江苏徐州),西汉朝黄龙元年(壬申,公元前49年)复名楚国,东汉朝章和二年(戊子,公元88年)又改为彭城国。南朝宋永初二年(辛酉,公元421年)复为彭城郡。隋开皇时期(公元581~600年)废郡,隋朝大业三年(丁卯,公元607年)复置。唐朝武德四年(辛巳,公元621年)又改为徐州,唐朝天宝元年(壬午,公元742年)名彭城郡。唐朝乾元元年(戊戌,公元758年)复为徐州。历史上的彭城郡,其统辖范围大致包括今山东省微山县、江苏省徐州市、铜山县、沛县东南部及邳县西北部,安徽滩溪县东部及山东微山县一带。彭城郡与沛郡在地域范围上有部分重叠。
江陵郡:原为春秋时期楚国的郢郡,汉朝时期置江陵县,为南郡治所。南北朝时期齐国改置江陵郡,治所在江陵(今湖北江陵),其时辖地在今湖北省江陵县及川东一带地区。五代十国时期南唐政权(丁酉,公元937年)以金陵府为江宁府。北宋朝与清朝时期亦为江宁府。江宁又为县名,或在城区,或在郊区,清朝时期与上元县同为江苏省城。民国时期废府及上元县,先以江宁县为江苏省省会,民国政府建都南京后,又移江宁县于南京市郊区一带。
长沙郡:亦称长沙国。距今约十五~二十万年以前,长沙地区有人类的活动,经过十五~二十万年的发展,长沙历史进入新石器时代;约公元前五千年,长沙先民开始过定居生活,形成了村落,进入母系社会;约公元前三千年,长沙新石器时代进入屈家岭文化阶段;约公元前两千五百年,长沙新石器时代进入龙山文化阶段,这时有了原始农业,渔猎仍是人们谋生的重要手段,原始制陶业、石器加工技术又有进一步的发展,并产生原始的纺织和玉器加工技术。传说,人文始祖炎帝和黄帝都曾来过长沙。司马迁在《史记·五帝本纪》说,黄帝曾“披山通道,南至于江,登熊、湘”,后来就把长沙这片地土封给了他儿子少昊氏。宋朝学者罗泌在《路史》中记载:少昊氏“始于云阳,胙土长沙”(胙,赏赐),据此,传说中的少昊氏是远古长沙的一个氏族首领,是开发长沙的第一人。长沙,夏王朝时期属古三苗之地;到商、周时期,三苗国消失了,但三苗后裔仍然在这片土地上生息繁衍,这时长沙属“扬越”(荆蛮),史称“扬越之地”,作为古越人(古长沙越人为扬越的的一支)到这时创造和形成了富有特色的越文化,以拍印的几何纹饰硬陶即印纹硬陶是其最有代表性的特征。商周时期,北方中原王朝对南方“荆蛮”、“扬越”的战事频繁,虽未能在这里建立起他们直接的统治,但“扬越之地”一度成为商周的“南服”,迫使“荆蛮”臣服纳贡。据典籍《逸周书·王会》记载,周初营建雒邑告成,各方诸侯来贺,贡物中有“长沙鳖”一种,这是“长沙”一名见于史籍的最早记载。商、周时期,中原文化传入,长沙进入青铜器时代。长沙古越人仍然是居住在茅草覆盖的半地穴式房屋,过着氏族生活,主要以石器作为工具,生产上依靠刀耕火种。商代中期,中原的青铜铸造技术传入,开始使用和制造青铜工具铜斧,到西周后期出现了铜制大锄(松土工具)、铜插(耙,松土和起土的农具);而且还制造出了形制考究、纹饰精美的青铜容器、乐器。长沙出土的大批商周青铜器,大多具很高的工艺水平,富有鲜明的越族风格;民国二十七年(戊寅,公元1938年)在宁乡出士的著名的四羊方尊,是商周青铜器中珍品;1959年以来宁乡、长沙县出士的十几件铜镜,一般重七十~八十公斤,最大的二百二十一公斤半,为中国到目前为止发现的最大的商代铜镜。东周以后,长沙进入春秋时代,也是中国历史上的动乱年代,春秋末期,楚国(荆楚)的势力进入长沙。战国初期,越国灭吴国,楚、越两国对峙开始,长沙成为楚国东南边陲的要塞。战国中期,楚国实行变法,国力强盛,对南部地区展开大规模的军事行动,湖南全境纳入了楚国版图,长沙成为楚国南部的军事重镇,包括湖南湘北、湘中、湘南广阔地域的政治军事中心,楚国在长沙建立了城邑。楚人对长沙的进入,加上经过数百年的战争,古越人消失了,长沙古越文化被楚文化替代。楚人的南侵,带来了中原和江汉地区的生产工具和生产经验,使长沙地区进入了铁器时代,长沙结束了商周以来延续了一千多年的原始状态,直接进入封建社会。楚国至楚怀王时国势日弱,诸侯各国特别是秦国对楚国多次发起战争,秦始皇二十五年(己卯,公元前222年),秦国大将王翦率军南下,打败楚军在江南的余部,楚国以长沙为政治军事中心的江南之地被秦国所征服,楚国灭亡。长沙(湖南)作为楚地和楚国军事重镇的时间长达八百多年,治所在临湘(今湖南长沙),其时辖地在今湖南省东部、南部一带和广西壮族自治区省全州市、广东省连县、阳山县、英德和江西一部分地区,长沙为秦朝三十六郡之一,从秦朝开始,长沙开始纳入中国统一的政治版图,并第一次明确地以一个行政区域载入史册。秦朝长沙郡涵盖今湖南大部分、湖北以南、江西西北和广东的连县、广西的全州等地,面积几乎相当于今湖南全省,临湘县为治所。秦朝灭亡,汉王朝建立。汉高祖刘邦称帝之后,于汉高祖五年(己亥,公元前202年)封西汉王朝开国功臣吴芮为长沙王,以原秦朝的长沙郡建长沙国,临湘县驻所作为国都,也标志着湖南历史上出现了第一个诸侯国,长沙成为王国都城。长沙王是长沙国的最高统治者(最高官员),其王位世袭,但自东汉汉朝对诸侯王国改变体制之后即汉中元六年(丁酉,公元前144年),实际成为有名无实的番王了。长沙国从汉高祖五年(己亥,公元前202年)始封至汉孺子婴居摄二年(丁酉,公元7年)被废除,存在了二百多年,长沙国先后分为“吴氏长沙国”和“刘氏长沙国”两个时期。古长沙城作为汉王番都,临湘古城位于长沙国的中心地带,为历代长沙王的驻所和长沙国的政治军事中心。古书《水经注》记载,临湘城(即古长沙城,史称临湘故城)系吴芮始封长沙王建筑。汉后元七年(甲申,公元前157年),吴氏长沙国废除。吴氏长沙国时期,为古代长沙历史上辉煌时期,政治上始终不渝维护国家统一,是西汉王朝的忠实诸侯王国。刘邦所封八个异姓诸侯王臧荼、韩信、英布等七个诸侯王全部消灭,唯独吴氏长沙国自始至终效忠朝廷,就是淮阴王英布(长沙王吴芮之女婿)反叛,长沙王吴臣(吴芮之子)还大义灭亲。吴氏长沙国自吴芮始封,到汉前元元年(乙酉,公元前156年),其五世孙吴著死,因无子被撤除,共传五代,历时四十六年。王国的官吏制度与西汉朝廷相同,设有丞相(汉高祖初曾称柱国),由朝廷直接委任,名为辅佐诸王,实际上是派来掌握本国实权以控制地方的。公元前158年汉文帝之子汉景帝继位,重置长沙国,史称“刘氏长沙国”,汉前元二年(丙戌,公元前155年),汉景帝庶子刘发封为长沙王。刘发之长沙国正值西汉王朝大削诸侯王国势力的时候,自汉前元二年~汉中元五年(公元前155~前145年),随着朝廷对诸侯番国管理体制的改变,这时的长沙国辖地大为缩小,已析出桂阳郡和零陵郡,仅有临湘、罗、下隽、益阳、连道、湘南、安成、丞阳、茶陵、攸、昭陵等十三县;长沙国的番王至此也削除了实际权力,不得干预自己所辖诸侯国的政务,成为名义上的王,上至相(管理政务的最高行政长官,改制以前称为“臣相”),下至县令全部由朝廷任免。“刘氏长沙国”从刘发始封到刘舜被废,共传七代八王,历时一百六十四年,随西汉王朝灭亡而拆除。汉绥和元年(戊辰,公元8年),王莽篡位自立为帝建“新朝”,长沙国改名“填蛮郡”,国都临湘改名“抚睦县”。王莽政权很快就被西汉末农民大起义所淹没。汉更始三年(乙酉,公元25年),原西汉皇室宗族、长沙定王刘发的后裔刘秀(即光武帝)拥兵称帝,又建立起一个汉朝,因以洛阳为都,史称东汉。由于全国各地分布着大大小小的农民起义队伍和各色武装割据,刘秀又展开了统一全国的战争。东汉建武二年(丙戌,公元26年),刘秀遥封西汉末代长沙王刘舜之子刘兴为长沙王,复建长沙国,以控制洞庭以南的局势。到汉建武九年(己丑,公元29年),江夏太守侯登、武陵太守王堂、长沙相韩福、桂阳太守张隆、零陵太守田翕、苍梧太守杜穆、交趾太守锡光等,相率遣使贡献,悉封为列侯。至此,包括长沙在内的湖南全境正式归于东汉,长沙的归汉,对刘秀统一天下的战争起到了重要作用,刘秀于东汉建武十六年(庚子,公元40年)统一中国。长沙已早在汉建武十三年(丁酉,公元37年)被刘秀以长沙王刘兴等“皆袭爵为王,不应经义”,将其改封为临湘侯,又将长沙国废除,改为长沙郡。三国和西晋时期,长沙为长沙郡郡治,属古荆州。西晋后期和南北朝时期,长沙为长沙郡郡治,湘州州治。隋前期撤郡,长沙为潭州总管府;后期改州为郡,长沙又为长沙郡郡治。唐朝时设潭州治所,曾属江南道,江南西道。唐朝五代时期的长沙窑,曾兴盛一时,成为釉下彩的发源地。五代十国时期长沙为楚国国都,这也是唯一以长沙为都城建立的国家。隋朝初期,长沙郡被废黜,隋大业年间(公元605~618年)及唐朝的天宝、至德年间(公元742~758年)曾改潭州为长沙郡,治所在临湘(今湖南长沙)。宋朝时期,长沙为潭州治所。北宋设岳麓书院,将长沙的文化和教育推向鼎盛时期。元朝于至元十一年(南宋咸淳十年,公元1274年)时改为潭州路,湖广行省治所。元至元十八年(辛巳,公元1281年)仍为潭州路,湖南道宣慰司治所,隶属湖广行省;文宗天历二年因“天子临幸”而改名天临路,元末改潭州府治所。明初改为长沙府治所,隶属湖广布政使司。清朝康熙三年建“湖南省”,长沙同为长沙府府治和湖南省治。明清时长沙有四大米市和四大茶市之称,为中国最重要的米市之一。在太平天国军攻打长沙的清朝末年,曾国藩成为“湖南第一人”,长沙府涌现出在中国历史上重要的人物,如曾国荃、左宗棠、胡林翼等消灭太平天国,发动洋务运动,收复新疆等,对晚清的中国造成深远的影响。清朝末年到民国初期,长沙成为重要的政治和革命活动地。戊戌变法的陈宝箴、谭嗣同,在长沙兴办时务学堂。之后自立军起义、华兴会、公祭陈天华和姚宏业、浏萍醴起义、抢米风潮,都是很有影响力的活动。黄兴在清朝末年进行了一系列的反清活动,为中华民国的建立作出了重大贡献。民国二十二年(癸酉,公元1933年)长沙县、市分治,设“长沙市”,为湖南直辖市,长沙一直作为湖南省会至今。长沙在民国时期是中国政治的革命中心之一。清宣统三年(辛亥,公元1911年)10月22日,焦达峰、陈作新为首的起义新军光复长沙。民国四年(乙卯,公元1915年),曾就读于时务学堂的蔡锷发动了护国运动。民国八年(己未,公元1919年),长沙派送大批五四青年赴法勤工俭学,长沙也是共产主义小组的成立地之一。毛泽东、何叔衡、任弼时、蔡和森、向警予等一批中共早期领导人都在长沙读书或者从事政治活动。民国十六年(丁卯,公元1927年)毛泽东发动秋收起义,并试图攻打长沙;失败后他转向了“农村包围城市”的现实方针。民国二十六年(丁丑,公元1937年)曾是长沙发展的鼎盛时期,经济物业繁荣,初期成为抗战的大后方。民国二十七年(戊寅,公元1938年)11月12日晚的“文夕大火”成为长沙城最为悲惨的事件,全城各种历史文化遗迹几乎损失殆尽。民国二十八~三十三年(公元1939~1944年),长沙为抗日战争的主战场,中、日双方以长沙为中心进行了四次大规模的战役,中方取得前三次战役的胜利。1949年8月5日,长沙正式建立共产党政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后长沙开始重建与发展。长沙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主要创始人之一的毛泽东早期读书和从事革命活动的地方,被认为是革命纪念地。改革开放初期的二十世纪八十年代,长沙经济开始和沿海城市的差距逐步加大;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后期,长沙开始进入快速发展时期,成为中西部重要的城市之一。
宜城县:历史悠久。夏为邔国,周时为罗、鄢地,春秋时并于楚,为邔、鄀、鄢三邑,秦时为鄢、邔、鄀三县,隶属南郡。汉惠帝三年(公元192年)改鄢县为宜城县。后变更分合,至唐天宝七年(公元748年)又改名宜城县,宋、元、明、清因之。1945年为纪念抗日将领张自忠殉国,更名自忠县,隶属湖北省第五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1947年12月以后,汉水以东地区隶属中共襄枣宜县。1948年7月后,汉水以西地区隶属中共荆钟宜县。1949年1月,宜城全境解放,5月中共湖北省委撤消襄枣宜、荆钟宜县,恢复宜城县建制,隶属湖北省襄阳专署。1983年襄阳地区与襄樊市合并,宜城改属襄樊市,县政府驻城关镇。1994年6月经国务院批准撤消宜城县,设立宜城市(县级),由襄樊市代管,市政府驻城关镇。
丹阳堂:以望立堂。
彭城堂:以望立堂。
江陵堂:以望立堂。
南昌堂:以望立堂。
宜城堂:以望立堂。
兰溪堂:以望立堂。
射石堂:古时有一位善于射箭的人叫熊渠(斗渠)。有一次他夜间走路,老远就看到前面有一只老虎趴在那里。他拿箭就射,老虎却一动不动。他走近一瞧,果然中了,而且箭头射进去几寸,用手拔也拔不出,原来是一块大石头。
一、斗dǒu
现行较罕见姓氏。今河北之获鹿,山东之鱼台,辽宁之清原,山西之太原、长治,陕西之韩城,甘肃之永登,四川之合江等地均有分布。汉族、畲族有此姓。《续通志·氏族略》收载。《姓氏考略》注云:“夷姓。”
二、斗(鬥)dòu
《中国姓氏大全》收载,其注云:较罕见姓(不作“斗”)。春秋时楚国令尹斗伯比、大夫斗宜申等。来源:
1、相传黄帝时有臣子鬥苞,负责传授规章制度,为鬥氏之始;
2、春秋时楚国君若敖(芈姓)娶䢵氏女,生伯比,别为鬥氏。(按:鬥,当为“鬭”之本字,而鬭为“鬥”之繁。斗为鬥、鬭之简化字。凡鬭氏及由“鬭”构造的复姓,《姓氏词典》皆写作“鬭”;《中国姓氏大全》皆写作“鬥”;《中国古今姓氏辞典》皆写作“斗”,皆有所偏颇。)参见“鬭”、“斗”(dòu)条。
三、斗
斗姓分布:甘肃临泽、永昌、北京、黑龙江、河南焦作等地均有此姓。
斗姓起源:见《姓氏考略》及《正字通》。
斗姓名人:
斗盖,宋时长宁人,嘉祐初任长宁州刺史。斗辅,明时湖南茶陵人,洪熙时举人,任同知。
斗姓古代名人
斗伯比春秋,(生卒年待考),芈姓,亦名熊伯比,若敖熊仪之子;斗邑人(今湖北郧西)。著名楚国令尹,斗氏鼻祖。周桓王十四年(楚武王三十五年,公元前706年),斗伯比参政,参与楚武王国政决策,他为楚武王攻随服随出谋画策,起了重要作用。斗伯比识人精辟,据史籍《左传·桓公十三年》记载,他认为“莫敖屈瑕骄傲轻敌,伐罗必败”,结果,屈瑕在率楚军讨伐罗国时,果然大败。可见,斗伯比是楚武王身边很有才干的最高统治集团成员之一。斗伯比是楚国历史上极为重要的人物,他执楚国令尹之政时期,正值楚武王熊通称王发展的时代,在楚武王攻伐有周王朝支持的随国,彻底征服随国,以及助楚武王称王的整个过程中,立了大功。
斗谷于菟春秋,(生卒年待考),芈姓,字子文,斗伯比之子;斗邑人(今湖北郧西)。著名楚国令尹。斗谷于菟因是在农历5月5日生,其母以为不祥,弃之于云梦草泽中。传说他由虎喂乳,后由郧国君收养。楚国人称“乳”为“谷”,称“虎”为“于菟”,故名斗谷于菟。楚成王初立时,楚子元乱国,为斗班所杀。在楚子元内乱平定后的楚成王八年(公元前664年),楚成王以斗谷于菟为令尹,自己亦日渐成长,楚国政局从此稳定,并开始以崭新的面貌北上争霸。对楚国的强大和北上争霸,作出了突出的贡献。他的身世,史籍《左传·宣公四年》有详细的记载,说:“初,若敖娶于妘,生斗伯比。若敖卒,以其母畜于妘,淫于妘子之女,生子文焉。妘夫人使弃诸梦中。虎乳之。妘子田,见之,惧而归。夫人以告,遂使收之。楚人谓乳谷,谓虎於菟,故命之曰斗谷於菟。以其女妻伯比。实为令尹子文。,据此说法,斗子文系楚国君若敖熊仪之后,或熊仪之子别封斗邑,为斗氏之祖,亦号称若敖。班固称“班氏之先,与楚同姓,令尹子文之后也”。可见斗射师、斗班、斗谷于菟等均属若敖氏之族,对平定楚子元内乱,起了重要作用。正因此,斗谷于菟才被任命为令尹这一要职的。史籍《左传·庄公三十年》说:“斗谷於菟为令尹,自毁其家以纾楚国之难。”史籍《会笺》说:“时楚国府库空竭,子文,财巨室,积财不少,故自减少家产,以纾其难也。”斗谷于菟任令尹时,正值楚国统治集团内争和子元内乱之后,困难重重,谷于菟能从国家和民族利益出发,毫不犹豫地“自毁其家”,尽力相助效劳,使楚国迅速度过了难关。因此,斗氏之族从稳定楚国政局,到解决国计民生困难,均作出了巨大贡献。斗谷于菟协助楚成王大力整顿楚国内政,率军灭了弦国、黄国、英国,压抑了蔡国、随国、徐国、江国等诸侯国,使楚国在长江流域成为无以抗衡的霸主,并有足够的力量对抗晋、齐、宋、秦等中原大国。斗谷于菟执政后,留下的历史佳话也很多。据史籍《说苑》中记载,斗谷于菟的族人犯法,被廷理(廷理,楚国执掌刑法之官)拘捕,后听说是斗谷于菟的族人,立即释放。斗谷于菟听说后,对廷理批评说:“凡立廷理者,将以司犯王令而触国法也。夫直士持法,柔而不挠,刚而不折,今弃法而背令而释犯法者,是为理不端,怀心不公也,岂吾营私之意也。何廷理之驳于法也。吾在上位以率士民,士民或怨,而吾不能免之于法。今吾族犯法甚明,而使廷理因缘吾心而释之,是吾不公之心明著于国也。执一国之柄,而以私闻,与吾生不以义,不若吾死也。”斗谷于菟一方面批评廷理,另一方面又教育族人主动伏法,廷理害怕,就对其族人执行了刑法。,另据史籍《国语·楚语》、史籍《战国策·楚策》等记载,斗谷于菟又是一位清廉勤政、律已恤民的执政者。如史籍《国语·楚语下》说:“昔斗子文三舍令尹,无一日之积,恤民之故也。成王闻子文之朝不及夕也,于是乎每朝设一脯一束、糗一筐,以羞子文,至于今秩之。成王每出子文之禄,必逃,王止而后复。人谓子文曰:‘人之求富,而子逃之,何也?’对曰:‘夫从政者,以庇民也。民多旷者,而我取富焉,是勤民以自封也,死无日矣。我逃死,非逃富也。’”史籍《战国策·楚策一》中记载莫敖子华之语:“昔令尹子文,缁帛之衣以朝,鹿裘以处,未明而立于朝,日晦而归食,朝不谋夕,无一日之积。故彼廉其爵,贫其身,以忧社稷者。”从上述记载,可知斗谷于菟是春秋前期颇为先进开明的思想家和政治家。,斗谷于菟在任令尹期间,还有一大历史佳语,也是值得注意的。史籍《论语·公冶长》中记载:“子张问曰:‘令尹子文三仕为令尹,无喜色;三已之,无愠色。旧令尹之政,必以告新令尹。何如?’子曰:‘忠矣。’”从有明确记载看,斗谷于菟从楚成王八年任令尹后至楚成王二十五年让位子玉,长达二十七年之久。在这二十七年中,他曾“三仕”、“三已”。这一方面说明其地位之重要,楚成王曾三次请他出任令尹;而另一方面,所谓“三已”、“三舍”则是子文主动请求的,具有荐贤、任贤的意思。如他让位于子玉,就是在子玉攻陈、取焦、夷,城顿立有大功的情况下提出的。当吕臣反对时,斗子文理直气壮地说:“吾以靖国也。夫有大功而无贵任,其人能靖者与有几?”可见斗谷于菟的让位,是为了荐贤,是从国家利益出发的,并不计较个人得失。斗谷于菟是继斗祁、彭仲爽之后的著名楚国令尹,前两位见于史籍记载不多,但从斗谷于菟的言行和政绩看,可知楚国国君所任命的令尹,都是具有文武兼备的治国本事者。
斗丹春秋,(生卒年待考),芈姓;斗邑人(今湖北郧西)。著名楚国将领。周桓王十六年(楚武王三十七年,公元前704年),有大将斗丹,曾率楚军大破随国军队,俘获随侯之子,为楚国日后灭随国奠定了基础。
斗廉春秋,(生卒年待考),芈姓;斗邑人(今湖北郧西)。著名楚国将领。楚武王四十年(公元前701年),楚国大将斗廉以精锐之师夜袭郧国军队,大胜而归。斗廉不仅是一位军事统帅,而且也是一位春秋时期著名的思想家。他提出“卜以决疑,不疑何卜”的观点,闪烁着唯物主义战斗精神。
斗缗(公元前?~前691年待考),芈姓;斗邑人(今湖北郧西)。著名春秋时期楚国权尹。据史籍《通志·氏族略·以国为氏》上记载,权,原是颛顼帝之后,子姓,是商武帝后裔。在西周初期被周武王封在权邑,建立了权国。春秋时期,斗缗率军跟随楚武王灭了权国,被楚国吞并侯的权成为楚国的一个邑地。楚武王灭权国之后,在楚武王四十三~五十年(公元前698~前691年),楚武王开始进行国政改革,压缩王室权限。就干脆封赏有功的公族大夫斗缗为权邑尹,负责管理原先的权国人民。斗缗在权邑建立了称为“县”的地方政治体系,楚国自此出现了由楚王直辖的县级地方政权机构,中国历史上开始产生“县”的区域管辖建制。后来,斗缗却莫名其妙地率领原权国遗民造起反来(史书未载原由),以图恢复国制,结果在楚武王大军围攻之下告败,自己也身死于权县。以后,斗缗的子孙以祖先的封地作为姓氏,反而称为权氏,全家族变到被自己所灭的子姓世系中去了。
斗祁春秋,(生卒年待考),芈姓,字子孔;斗邑人(今湖北郧西)。著名楚国令尹。楚武王五十一年(公元前690年),楚武王出兵征伐随国,不料却病逝于征途,令尹斗祁秘而不宣,谴莫敖屈重继续率军开通道路,驾设桥梁,出国大军直逼随国都城侯,建立宫垒。随侯以为楚武王亲来,大惧,赶紧求和,斗祁这才撤师而还,胜利班师,渡过汉水后才为楚武王发丧。
斗椒春秋时期,(公元?~前605年待考),芈姓,字子仪;斗邑人(今湖北郧西)。著名楚国令尹。斗氏源自春秋初楚国国君熊仪。熊仪即君位后,又号称若敖,熊仪之子斗伯比即以若敖为氏,因别封斗邑(今湖北郧西),故亦称斗氏。因此,斗氏之族属王族的分支,在熊仪之后,特别是在武、成、穆、庄诸代,均居高位,是楚国举足轻重的大姓之一,对楚国的发展与强大作过突出的贡献。楚武王创设的令尹,也是首先从斗氏之族中挑选出的斗祁充任的。楚成王初立,子元乱国,为斗班所杀。斗谷於菟(子文)任令尹,其弟子良任司马。斗谷於菟“毁家纾难”,佐楚成王东征北战,争霸立业,功勋卓著。其后,楚子玉任令尹,子西任司马。斗子玉死后,斗子上曾继任令尹。就是到楚穆王、楚庄王时期,斗氏出任令尹的也有四人(斗成文心、斗祁、斗般、斗椒),可见斗氏之族长盛不衰。,在楚国扩展过程中,斗氏权势日趋膨胀炽盛,不仅与王室存在矛盾,而且也招致其他贵族大姓的不满。楚成王三十五年(公元前637年),斗克荐斗子玉接替自己继任令尹时,大夫叔伯(蒍贾)就以“子若国何”,表示怀疑与非难。城濮之战前夕,斗子玉在蒍治兵,蒍贾又在斗克面前抨击斗子玉说:“子玉刚而无礼,不可以治民,过三百乘,其不能以入矣。”断定子玉必败。斗子玉对此很反感,向楚成王请战(围宋攻晋)之理由,就是“愿以间执谗匿之口”。矛盾竟演化到甚至想在战争中以侥幸取胜来回敬对方的抨击。楚成王在关键时刻,看来是支持蒍贾、贬抑斗子玉的。他要斗子玉撤宋围,说晋文公是“有德者不可敌”的。当斗子玉派斗椒去向楚成王请战时,“王怒,少与之师,唯西广、东宫与若敖之六卒实从之”。一方面与蒍贾攻击相呼应,另一方面又“少与之师”,并以斗氏武装充数,一反常态,完全不是从战争大局考虑的。战争拉开后,楚国左右两军受挫,斗子玉亲自指挥的中军(主力)却安然无恙,照理是过中有功,但斗子玉却被迫自杀,连晋文公也感到意外。司马斗子西不久被贬为商公,蒍贾则被任为令尹。以斗子玉为首的斗氏成为城濮败北的牺牲品。从中可见楚成王对有军事指挥才干、却又锋芒毕露的斗子玉是信不过的,王权与斗氏的矛盾,已呈现表面化。楚穆王即位后,虽先后以斗子玉之子斗成大心及其弟斗祁为令尹,但王室与斗氏的矛盾并未消退。原被贬为商公的斗子西心怀不满,沿汉沂江将入郢,恰好被正在渚宫(楚之别宫,今湖北江陵城)的楚成王发现了,楚成王并未深究,仍任为工尹。楚穆王九年(公元前617年),斗子西又串通斗仲归谋杀楚穆王,谋泄,两人均为楚穆王所杀。楚穆王逝世后,楚庄王即位。斗克与公子燮乘令尹子孔、太师潘崇领军去攻打群舒之机,发动叛乱,结果被庐大夫戢梨所杀。这场叛乱,斗克是利用公子燮求令尹不得的不满情绪而发动起来的,显然是主要策划者。楚庄王虽仍以斗孔为令尹,但又不出号令,日夜淫乐,暗中观察动静,当与斗氏有关。三年后大刀阔斧地整顿朝政,任伍参、苏从以政,斗氏之政敌蒍贾也被任为工正。,公元前605年(楚庄王九年),正当楚庄王伐陆浑之戎、观兵周疆凯旋回来时,斗氏、蒍氏这两大姓之间的斗争也愈益尖锐化。其时,斗般、斗椒分别担任令尹和司马,主宰着楚国军政大权,蒍贾则为工正。斗椒是个状似熊虎、声若豺狼的野心家,为其伯斗克所厌恶。史籍《左传·宣公四年》中记载说:“初,楚司马子良(斗克之弟)生子越椒(斗椒)。子文曰:‘必杀之!是子也,熊虎之状而豺狼之声;弗杀,必灭若敖氏矣。谚曰:狼子野心。是乃狼也,其可畜乎?’子良不可。子文以为大戚。及将死,聚其族,曰:‘椒也知政,乃速行矣,无及于难。’且泣曰:‘鬼犹求食,若敖氏之鬼不其馁而!’”这不免有宿命论的色彩,但也反映了深谙楚国政治的斗克,对斗氏权力膨胀而引起的后果的严重忧虑。事情果不出斗克所料,斗椒为司马时,野心不死,蒍贾看清了这一点,便诬陷令尹斗般,使斗般被楚庄王所杀,斗椒得以晋升为令尹,蒍贾亦升任为司马。但斗争并未结束,斗椒的野心也并未因升任令尹而熄灭。史籍《佐传·宣公四年》中记载:“子越又恶之(指蒍贾),乃以若敖氏之族,围伯嬴(即蒍贾)于阳而杀之,遂处蒸野,将攻王。”另据史籍《史记·楚世家》中记载:“九年(楚庄王九年),相若敖氏(指令尹子越)。人或谗之王,恐诛,反攻王。”,从这两则史料记载,可以获知蒍贾与斗椒矛盾又告激化,“子越又恶之”、“人或谗之王”,都指的蒍贾在楚庄王面前攻击斗椒,斗椒于是倾其族将蒍贾囚杀。同时,斗氏与王权矛盾继续尖锐化,但看来楚庄王是支持蒍贾的,故子越孤注一掷,先杀蒍贾,再谋害楚庄王,夺取政权。至此,若敖氏经武文成穆诸代的兴盛与挫折,终于与王室摊牌,铤而走险了。
斗瞻明朝,(生卒年待考),洪武年间举人。
斗辅明朝,(生卒年待考),明朝宣德年间举人,任同知。
丹阳郡:丹阳又称润州、丹杨郡,是我国十分古老的地名,所指的地方迭有变动。先秦时期,共有三处以丹阳为名的地方,但一般主要是指豫鄣郡(今江西南昌)。汉朝时期实施郡县制度以后,先后又有许多以丹阳为名的郡和县。丹阳郡始建于西汉朝元狩二年(庚申,公元前121年),是由原豫鄣郡改置,治所在宛陵(今安徽宣城),下辖十七县,辖境相当于今安徽省长江以南,江苏大茅山及浙江省天目山脉以西、浙江省新安江支流武强溪以此地区。三国时期孙吴国移治到建康(今江苏南京),以后辖区缩小。到了南北朝的后魏时,又在河南省项城县的东北置了一个丹阳郡。隋朝灭后南朝陈国后曾废黜,后隋炀帝又置润州,治所在延陵(今江苏常州),再以蒋州(今江苏南京)为丹阳郡。唐朝时期移治到丹徒(今江苏镇江)。北宋政和年间(公元1111~1118年)升为镇江府。另外,古代楚国原在丹阳,即今湖北秭归一带,楚文王东迁至今湖北枝江,仍名其地为丹阳。还有,秦朝时期的丹阳县,亦称丹杨县,在今安徽省当涂县一带,唐朝时期被并入当涂县。明、清两朝乃至民国、现今的丹阳,只是个县级建制的城市,位于今江苏省溧阳市旁边,紧依长江,隶属于江苏省镇江市。
南昌府:亦称南昌郡,汉朝时期为豫章郡治。隋朝时期为洪州治所。五代时期的南唐及宋、明、清诸朝为南昌府治,明朝初期曾为洪都府治,其时辖地均为今江西省南昌市一带地区。
彭城郡:彭城郡原为西汉时期的楚国所置。汉宣帝地节元年(壬子,公元前69年)以楚国改置彭城郡,治所在彭城县(今江苏徐州),西汉朝黄龙元年(壬申,公元前49年)复名楚国,东汉朝章和二年(戊子,公元88年)又改为彭城国。南朝宋永初二年(辛酉,公元421年)复为彭城郡。隋开皇时期(公元581~600年)废郡,隋朝大业三年(丁卯,公元607年)复置。唐朝武德四年(辛巳,公元621年)又改为徐州,唐朝天宝元年(壬午,公元742年)名彭城郡。唐朝乾元元年(戊戌,公元758年)复为徐州。历史上的彭城郡,其统辖范围大致包括今山东省微山县、江苏省徐州市、铜山县、沛县东南部及邳县西北部,安徽滩溪县东部及山东微山县一带。彭城郡与沛郡在地域范围上有部分重叠。
江陵郡:原为春秋时期楚国的郢郡,汉朝时期置江陵县,为南郡治所。南北朝时期齐国改置江陵郡,治所在江陵(今湖北江陵),其时辖地在今湖北省江陵县及川东一带地区。五代十国时期南唐政权(丁酉,公元937年)以金陵府为江宁府。北宋朝与清朝时期亦为江宁府。江宁又为县名,或在城区,或在郊区,清朝时期与上元县同为江苏省城。民国时期废府及上元县,先以江宁县为江苏省省会,民国政府建都南京后,又移江宁县于南京市郊区一带。
长沙郡:亦称长沙国。距今约十五~二十万年以前,长沙地区有人类的活动,经过十五~二十万年的发展,长沙历史进入新石器时代;约公元前五千年,长沙先民开始过定居生活,形成了村落,进入母系社会;约公元前三千年,长沙新石器时代进入屈家岭文化阶段;约公元前两千五百年,长沙新石器时代进入龙山文化阶段,这时有了原始农业,渔猎仍是人们谋生的重要手段,原始制陶业、石器加工技术又有进一步的发展,并产生原始的纺织和玉器加工技术。传说,人文始祖炎帝和黄帝都曾来过长沙。司马迁在《史记·五帝本纪》说,黄帝曾“披山通道,南至于江,登熊、湘”,后来就把长沙这片地土封给了他儿子少昊氏。宋朝学者罗泌在《路史》中记载:少昊氏“始于云阳,胙土长沙”(胙,赏赐),据此,传说中的少昊氏是远古长沙的一个氏族首领,是开发长沙的第一人。长沙,夏王朝时期属古三苗之地;到商、周时期,三苗国消失了,但三苗后裔仍然在这片土地上生息繁衍,这时长沙属“扬越”(荆蛮),史称“扬越之地”,作为古越人(古长沙越人为扬越的的一支)到这时创造和形成了富有特色的越文化,以拍印的几何纹饰硬陶即印纹硬陶是其最有代表性的特征。商周时期,北方中原王朝对南方“荆蛮”、“扬越”的战事频繁,虽未能在这里建立起他们直接的统治,但“扬越之地”一度成为商周的“南服”,迫使“荆蛮”臣服纳贡。据典籍《逸周书·王会》记载,周初营建雒邑告成,各方诸侯来贺,贡物中有“长沙鳖”一种,这是“长沙”一名见于史籍的最早记载。商、周时期,中原文化传入,长沙进入青铜器时代。长沙古越人仍然是居住在茅草覆盖的半地穴式房屋,过着氏族生活,主要以石器作为工具,生产上依靠刀耕火种。商代中期,中原的青铜铸造技术传入,开始使用和制造青铜工具铜斧,到西周后期出现了铜制大锄(松土工具)、铜插(耙,松土和起土的农具);而且还制造出了形制考究、纹饰精美的青铜容器、乐器。长沙出土的大批商周青铜器,大多具很高的工艺水平,富有鲜明的越族风格;民国二十七年(戊寅,公元1938年)在宁乡出士的著名的四羊方尊,是商周青铜器中珍品;1959年以来宁乡、长沙县出士的十几件铜镜,一般重七十~八十公斤,最大的二百二十一公斤半,为中国到目前为止发现的最大的商代铜镜。东周以后,长沙进入春秋时代,也是中国历史上的动乱年代,春秋末期,楚国(荆楚)的势力进入长沙。战国初期,越国灭吴国,楚、越两国对峙开始,长沙成为楚国东南边陲的要塞。战国中期,楚国实行变法,国力强盛,对南部地区展开大规模的军事行动,湖南全境纳入了楚国版图,长沙成为楚国南部的军事重镇,包括湖南湘北、湘中、湘南广阔地域的政治军事中心,楚国在长沙建立了城邑。楚人对长沙的进入,加上经过数百年的战争,古越人消失了,长沙古越文化被楚文化替代。楚人的南侵,带来了中原和江汉地区的生产工具和生产经验,使长沙地区进入了铁器时代,长沙结束了商周以来延续了一千多年的原始状态,直接进入封建社会。楚国至楚怀王时国势日弱,诸侯各国特别是秦国对楚国多次发起战争,秦始皇二十五年(己卯,公元前222年),秦国大将王翦率军南下,打败楚军在江南的余部,楚国以长沙为政治军事中心的江南之地被秦国所征服,楚国灭亡。长沙(湖南)作为楚地和楚国军事重镇的时间长达八百多年,治所在临湘(今湖南长沙),其时辖地在今湖南省东部、南部一带和广西壮族自治区省全州市、广东省连县、阳山县、英德和江西一部分地区,长沙为秦朝三十六郡之一,从秦朝开始,长沙开始纳入中国统一的政治版图,并第一次明确地以一个行政区域载入史册。秦朝长沙郡涵盖今湖南大部分、湖北以南、江西西北和广东的连县、广西的全州等地,面积几乎相当于今湖南全省,临湘县为治所。秦朝灭亡,汉王朝建立。汉高祖刘邦称帝之后,于汉高祖五年(己亥,公元前202年)封西汉王朝开国功臣吴芮为长沙王,以原秦朝的长沙郡建长沙国,临湘县驻所作为国都,也标志着湖南历史上出现了第一个诸侯国,长沙成为王国都城。长沙王是长沙国的最高统治者(最高官员),其王位世袭,但自东汉汉朝对诸侯王国改变体制之后即汉中元六年(丁酉,公元前144年),实际成为有名无实的番王了。长沙国从汉高祖五年(己亥,公元前202年)始封至汉孺子婴居摄二年(丁酉,公元7年)被废除,存在了二百多年,长沙国先后分为“吴氏长沙国”和“刘氏长沙国”两个时期。古长沙城作为汉王番都,临湘古城位于长沙国的中心地带,为历代长沙王的驻所和长沙国的政治军事中心。古书《水经注》记载,临湘城(即古长沙城,史称临湘故城)系吴芮始封长沙王建筑。汉后元七年(甲申,公元前157年),吴氏长沙国废除。吴氏长沙国时期,为古代长沙历史上辉煌时期,政治上始终不渝维护国家统一,是西汉王朝的忠实诸侯王国。刘邦所封八个异姓诸侯王臧荼、韩信、英布等七个诸侯王全部消灭,唯独吴氏长沙国自始至终效忠朝廷,就是淮阴王英布(长沙王吴芮之女婿)反叛,长沙王吴臣(吴芮之子)还大义灭亲。吴氏长沙国自吴芮始封,到汉前元元年(乙酉,公元前156年),其五世孙吴著死,因无子被撤除,共传五代,历时四十六年。王国的官吏制度与西汉朝廷相同,设有丞相(汉高祖初曾称柱国),由朝廷直接委任,名为辅佐诸王,实际上是派来掌握本国实权以控制地方的。公元前158年汉文帝之子汉景帝继位,重置长沙国,史称“刘氏长沙国”,汉前元二年(丙戌,公元前155年),汉景帝庶子刘发封为长沙王。刘发之长沙国正值西汉王朝大削诸侯王国势力的时候,自汉前元二年~汉中元五年(公元前155~前145年),随着朝廷对诸侯番国管理体制的改变,这时的长沙国辖地大为缩小,已析出桂阳郡和零陵郡,仅有临湘、罗、下隽、益阳、连道、湘南、安成、丞阳、茶陵、攸、昭陵等十三县;长沙国的番王至此也削除了实际权力,不得干预自己所辖诸侯国的政务,成为名义上的王,上至相(管理政务的最高行政长官,改制以前称为“臣相”),下至县令全部由朝廷任免。“刘氏长沙国”从刘发始封到刘舜被废,共传七代八王,历时一百六十四年,随西汉王朝灭亡而拆除。汉绥和元年(戊辰,公元8年),王莽篡位自立为帝建“新朝”,长沙国改名“填蛮郡”,国都临湘改名“抚睦县”。王莽政权很快就被西汉末农民大起义所淹没。汉更始三年(乙酉,公元25年),原西汉皇室宗族、长沙定王刘发的后裔刘秀(即光武帝)拥兵称帝,又建立起一个汉朝,因以洛阳为都,史称东汉。由于全国各地分布着大大小小的农民起义队伍和各色武装割据,刘秀又展开了统一全国的战争。东汉建武二年(丙戌,公元26年),刘秀遥封西汉末代长沙王刘舜之子刘兴为长沙王,复建长沙国,以控制洞庭以南的局势。到汉建武九年(己丑,公元29年),江夏太守侯登、武陵太守王堂、长沙相韩福、桂阳太守张隆、零陵太守田翕、苍梧太守杜穆、交趾太守锡光等,相率遣使贡献,悉封为列侯。至此,包括长沙在内的湖南全境正式归于东汉,长沙的归汉,对刘秀统一天下的战争起到了重要作用,刘秀于东汉建武十六年(庚子,公元40年)统一中国。长沙已早在汉建武十三年(丁酉,公元37年)被刘秀以长沙王刘兴等“皆袭爵为王,不应经义”,将其改封为临湘侯,又将长沙国废除,改为长沙郡。三国和西晋时期,长沙为长沙郡郡治,属古荆州。西晋后期和南北朝时期,长沙为长沙郡郡治,湘州州治。隋前期撤郡,长沙为潭州总管府;后期改州为郡,长沙又为长沙郡郡治。唐朝时设潭州治所,曾属江南道,江南西道。唐朝五代时期的长沙窑,曾兴盛一时,成为釉下彩的发源地。五代十国时期长沙为楚国国都,这也是唯一以长沙为都城建立的国家。隋朝初期,长沙郡被废黜,隋大业年间(公元605~618年)及唐朝的天宝、至德年间(公元742~758年)曾改潭州为长沙郡,治所在临湘(今湖南长沙)。宋朝时期,长沙为潭州治所。北宋设岳麓书院,将长沙的文化和教育推向鼎盛时期。元朝于至元十一年(南宋咸淳十年,公元1274年)时改为潭州路,湖广行省治所。元至元十八年(辛巳,公元1281年)仍为潭州路,湖南道宣慰司治所,隶属湖广行省;文宗天历二年因“天子临幸”而改名天临路,元末改潭州府治所。明初改为长沙府治所,隶属湖广布政使司。清朝康熙三年建“湖南省”,长沙同为长沙府府治和湖南省治。明清时长沙有四大米市和四大茶市之称,为中国最重要的米市之一。在太平天国军攻打长沙的清朝末年,曾国藩成为“湖南第一人”,长沙府涌现出在中国历史上重要的人物,如曾国荃、左宗棠、胡林翼等消灭太平天国,发动洋务运动,收复新疆等,对晚清的中国造成深远的影响。清朝末年到民国初期,长沙成为重要的政治和革命活动地。戊戌变法的陈宝箴、谭嗣同,在长沙兴办时务学堂。之后自立军起义、华兴会、公祭陈天华和姚宏业、浏萍醴起义、抢米风潮,都是很有影响力的活动。黄兴在清朝末年进行了一系列的反清活动,为中华民国的建立作出了重大贡献。民国二十二年(癸酉,公元1933年)长沙县、市分治,设“长沙市”,为湖南直辖市,长沙一直作为湖南省会至今。长沙在民国时期是中国政治的革命中心之一。清宣统三年(辛亥,公元1911年)10月22日,焦达峰、陈作新为首的起义新军光复长沙。民国四年(乙卯,公元1915年),曾就读于时务学堂的蔡锷发动了护国运动。民国八年(己未,公元1919年),长沙派送大批五四青年赴法勤工俭学,长沙也是共产主义小组的成立地之一。毛泽东、何叔衡、任弼时、蔡和森、向警予等一批中共早期领导人都在长沙读书或者从事政治活动。民国十六年(丁卯,公元1927年)毛泽东发动秋收起义,并试图攻打长沙;失败后他转向了“农村包围城市”的现实方针。民国二十六年(丁丑,公元1937年)曾是长沙发展的鼎盛时期,经济物业繁荣,初期成为抗战的大后方。民国二十七年(戊寅,公元1938年)11月12日晚的“文夕大火”成为长沙城最为悲惨的事件,全城各种历史文化遗迹几乎损失殆尽。民国二十八~三十三年(公元1939~1944年),长沙为抗日战争的主战场,中、日双方以长沙为中心进行了四次大规模的战役,中方取得前三次战役的胜利。1949年8月5日,长沙正式建立共产党政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后长沙开始重建与发展。长沙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主要创始人之一的毛泽东早期读书和从事革命活动的地方,被认为是革命纪念地。改革开放初期的二十世纪八十年代,长沙经济开始和沿海城市的差距逐步加大;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后期,长沙开始进入快速发展时期,成为中西部重要的城市之一。
宜城县:历史悠久。夏为邔国,周时为罗、鄢地,春秋时并于楚,为邔、鄀、鄢三邑,秦时为鄢、邔、鄀三县,隶属南郡。汉惠帝三年(公元192年)改鄢县为宜城县。后变更分合,至唐天宝七年(公元748年)又改名宜城县,宋、元、明、清因之。1945年为纪念抗日将领张自忠殉国,更名自忠县,隶属湖北省第五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1947年12月以后,汉水以东地区隶属中共襄枣宜县。1948年7月后,汉水以西地区隶属中共荆钟宜县。1949年1月,宜城全境解放,5月中共湖北省委撤消襄枣宜、荆钟宜县,恢复宜城县建制,隶属湖北省襄阳专署。1983年襄阳地区与襄樊市合并,宜城改属襄樊市,县政府驻城关镇。1994年6月经国务院批准撤消宜城县,设立宜城市(县级),由襄樊市代管,市政府驻城关镇。
丹阳堂:以望立堂。
彭城堂:以望立堂。
江陵堂:以望立堂。
南昌堂:以望立堂。
宜城堂:以望立堂。
兰溪堂:以望立堂。
射石堂:古时有一位善于射箭的人叫熊渠(斗渠)。有一次他夜间走路,老远就看到前面有一只老虎趴在那里。他拿箭就射,老虎却一动不动。他走近一瞧,果然中了,而且箭头射进去几寸,用手拔也拔不出,原来是一块大石头。
一、斗dǒu
现行较罕见姓氏。今河北之获鹿,山东之鱼台,辽宁之清原,山西之太原、长治,陕西之韩城,甘肃之永登,四川之合江等地均有分布。汉族、畲族有此姓。《续通志·氏族略》收载。《姓氏考略》注云:“夷姓。”
二、斗(鬥)dòu
《中国姓氏大全》收载,其注云:较罕见姓(不作“斗”)。春秋时楚国令尹斗伯比、大夫斗宜申等。来源:
1、相传黄帝时有臣子鬥苞,负责传授规章制度,为鬥氏之始;
2、春秋时楚国君若敖(芈姓)娶䢵氏女,生伯比,别为鬥氏。(按:鬥,当为“鬭”之本字,而鬭为“鬥”之繁。斗为鬥、鬭之简化字。凡鬭氏及由“鬭”构造的复姓,《姓氏词典》皆写作“鬭”;《中国姓氏大全》皆写作“鬥”;《中国古今姓氏辞典》皆写作“斗”,皆有所偏颇。)参见“鬭”、“斗”(dòu)条。
三、斗
斗姓分布:甘肃临泽、永昌、北京、黑龙江、河南焦作等地均有此姓。
斗姓起源:见《姓氏考略》及《正字通》。
斗姓名人:
斗盖,宋时长宁人,嘉祐初任长宁州刺史。斗辅,明时湖南茶陵人,洪熙时举人,任同知。
一、斗dǒu
现行较罕见姓氏。今河北之获鹿,山东之鱼台,辽宁之清原,山西之太原、长治,陕西之韩城,甘肃之永登,四川之合江等地均有分布。汉族、畲族有此姓。《续通志·氏族略》收载。《姓氏考略》注云:“夷姓。”
二、斗(鬥)dòu
《中国姓氏大全》收载,其注云:较罕见姓(不作“斗”)。春秋时楚国令尹斗伯比、大夫斗宜申等。来源:
1、相传黄帝时有臣子鬥苞,负责传授规章制度,为鬥氏之始;
2、春秋时楚国君若敖(芈姓)娶䢵氏女,生伯比,别为鬥氏。(按:鬥,当为“鬭”之本字,而鬭为“鬥”之繁。斗为鬥、鬭之简化字。凡鬭氏及由“鬭”构造的复姓,《姓氏词典》皆写作“鬭”;《中国姓氏大全》皆写作“鬥”;《中国古今姓氏辞典》皆写作“斗”,皆有所偏颇。)参见“鬭”、“斗”(dòu)条。
三、斗
斗姓分布:甘肃临泽、永昌、北京、黑龙江、河南焦作等地均有此姓。
斗姓起源:见《姓氏考略》及《正字通》。
斗姓名人:
斗盖,宋时长宁人,嘉祐初任长宁州刺史。斗辅,明时湖南茶陵人,洪熙时举人,任同知。
丹阳郡:丹阳又称润州、丹杨郡,是我国十分古老的地名,所指的地方迭有变动。先秦时期,共有三处以丹阳为名的地方,但一般主要是指豫鄣郡(今江西南昌)。汉朝时期实施郡县制度以后,先后又有许多以丹阳为名的郡和县。丹阳郡始建于西汉朝元狩二年(庚申,公元前121年),是由原豫鄣郡改置,治所在宛陵(今安徽宣城),下辖十七县,辖境相当于今安徽省长江以南,江苏大茅山及浙江省天目山脉以西、浙江省新安江支流武强溪以此地区。三国时期孙吴国移治到建康(今江苏南京),以后辖区缩小。到了南北朝的后魏时,又在河南省项城县的东北置了一个丹阳郡。隋朝灭后南朝陈国后曾废黜,后隋炀帝又置润州,治所在延陵(今江苏常州),再以蒋州(今江苏南京)为丹阳郡。唐朝时期移治到丹徒(今江苏镇江)。北宋政和年间(公元1111~1118年)升为镇江府。另外,古代楚国原在丹阳,即今湖北秭归一带,楚文王东迁至今湖北枝江,仍名其地为丹阳。还有,秦朝时期的丹阳县,亦称丹杨县,在今安徽省当涂县一带,唐朝时期被并入当涂县。明、清两朝乃至民国、现今的丹阳,只是个县级建制的城市,位于今江苏省溧阳市旁边,紧依长江,隶属于江苏省镇江市。
南昌府:亦称南昌郡,汉朝时期为豫章郡治。隋朝时期为洪州治所。五代时期的南唐及宋、明、清诸朝为南昌府治,明朝初期曾为洪都府治,其时辖地均为今江西省南昌市一带地区。
彭城郡:彭城郡原为西汉时期的楚国所置。汉宣帝地节元年(壬子,公元前69年)以楚国改置彭城郡,治所在彭城县(今江苏徐州),西汉朝黄龙元年(壬申,公元前49年)复名楚国,东汉朝章和二年(戊子,公元88年)又改为彭城国。南朝宋永初二年(辛酉,公元421年)复为彭城郡。隋开皇时期(公元581~600年)废郡,隋朝大业三年(丁卯,公元607年)复置。唐朝武德四年(辛巳,公元621年)又改为徐州,唐朝天宝元年(壬午,公元742年)名彭城郡。唐朝乾元元年(戊戌,公元758年)复为徐州。历史上的彭城郡,其统辖范围大致包括今山东省微山县、江苏省徐州市、铜山县、沛县东南部及邳县西北部,安徽滩溪县东部及山东微山县一带。彭城郡与沛郡在地域范围上有部分重叠。
江陵郡:原为春秋时期楚国的郢郡,汉朝时期置江陵县,为南郡治所。南北朝时期齐国改置江陵郡,治所在江陵(今湖北江陵),其时辖地在今湖北省江陵县及川东一带地区。五代十国时期南唐政权(丁酉,公元937年)以金陵府为江宁府。北宋朝与清朝时期亦为江宁府。江宁又为县名,或在城区,或在郊区,清朝时期与上元县同为江苏省城。民国时期废府及上元县,先以江宁县为江苏省省会,民国政府建都南京后,又移江宁县于南京市郊区一带。
长沙郡:亦称长沙国。距今约十五~二十万年以前,长沙地区有人类的活动,经过十五~二十万年的发展,长沙历史进入新石器时代;约公元前五千年,长沙先民开始过定居生活,形成了村落,进入母系社会;约公元前三千年,长沙新石器时代进入屈家岭文化阶段;约公元前两千五百年,长沙新石器时代进入龙山文化阶段,这时有了原始农业,渔猎仍是人们谋生的重要手段,原始制陶业、石器加工技术又有进一步的发展,并产生原始的纺织和玉器加工技术。传说,人文始祖炎帝和黄帝都曾来过长沙。司马迁在《史记·五帝本纪》说,黄帝曾“披山通道,南至于江,登熊、湘”,后来就把长沙这片地土封给了他儿子少昊氏。宋朝学者罗泌在《路史》中记载:少昊氏“始于云阳,胙土长沙”(胙,赏赐),据此,传说中的少昊氏是远古长沙的一个氏族首领,是开发长沙的第一人。长沙,夏王朝时期属古三苗之地;到商、周时期,三苗国消失了,但三苗后裔仍然在这片土地上生息繁衍,这时长沙属“扬越”(荆蛮),史称“扬越之地”,作为古越人(古长沙越人为扬越的的一支)到这时创造和形成了富有特色的越文化,以拍印的几何纹饰硬陶即印纹硬陶是其最有代表性的特征。商周时期,北方中原王朝对南方“荆蛮”、“扬越”的战事频繁,虽未能在这里建立起他们直接的统治,但“扬越之地”一度成为商周的“南服”,迫使“荆蛮”臣服纳贡。据典籍《逸周书·王会》记载,周初营建雒邑告成,各方诸侯来贺,贡物中有“长沙鳖”一种,这是“长沙”一名见于史籍的最早记载。商、周时期,中原文化传入,长沙进入青铜器时代。长沙古越人仍然是居住在茅草覆盖的半地穴式房屋,过着氏族生活,主要以石器作为工具,生产上依靠刀耕火种。商代中期,中原的青铜铸造技术传入,开始使用和制造青铜工具铜斧,到西周后期出现了铜制大锄(松土工具)、铜插(耙,松土和起土的农具);而且还制造出了形制考究、纹饰精美的青铜容器、乐器。长沙出土的大批商周青铜器,大多具很高的工艺水平,富有鲜明的越族风格;民国二十七年(戊寅,公元1938年)在宁乡出士的著名的四羊方尊,是商周青铜器中珍品;1959年以来宁乡、长沙县出士的十几件铜镜,一般重七十~八十公斤,最大的二百二十一公斤半,为中国到目前为止发现的最大的商代铜镜。东周以后,长沙进入春秋时代,也是中国历史上的动乱年代,春秋末期,楚国(荆楚)的势力进入长沙。战国初期,越国灭吴国,楚、越两国对峙开始,长沙成为楚国东南边陲的要塞。战国中期,楚国实行变法,国力强盛,对南部地区展开大规模的军事行动,湖南全境纳入了楚国版图,长沙成为楚国南部的军事重镇,包括湖南湘北、湘中、湘南广阔地域的政治军事中心,楚国在长沙建立了城邑。楚人对长沙的进入,加上经过数百年的战争,古越人消失了,长沙古越文化被楚文化替代。楚人的南侵,带来了中原和江汉地区的生产工具和生产经验,使长沙地区进入了铁器时代,长沙结束了商周以来延续了一千多年的原始状态,直接进入封建社会。楚国至楚怀王时国势日弱,诸侯各国特别是秦国对楚国多次发起战争,秦始皇二十五年(己卯,公元前222年),秦国大将王翦率军南下,打败楚军在江南的余部,楚国以长沙为政治军事中心的江南之地被秦国所征服,楚国灭亡。长沙(湖南)作为楚地和楚国军事重镇的时间长达八百多年,治所在临湘(今湖南长沙),其时辖地在今湖南省东部、南部一带和广西壮族自治区省全州市、广东省连县、阳山县、英德和江西一部分地区,长沙为秦朝三十六郡之一,从秦朝开始,长沙开始纳入中国统一的政治版图,并第一次明确地以一个行政区域载入史册。秦朝长沙郡涵盖今湖南大部分、湖北以南、江西西北和广东的连县、广西的全州等地,面积几乎相当于今湖南全省,临湘县为治所。秦朝灭亡,汉王朝建立。汉高祖刘邦称帝之后,于汉高祖五年(己亥,公元前202年)封西汉王朝开国功臣吴芮为长沙王,以原秦朝的长沙郡建长沙国,临湘县驻所作为国都,也标志着湖南历史上出现了第一个诸侯国,长沙成为王国都城。长沙王是长沙国的最高统治者(最高官员),其王位世袭,但自东汉汉朝对诸侯王国改变体制之后即汉中元六年(丁酉,公元前144年),实际成为有名无实的番王了。长沙国从汉高祖五年(己亥,公元前202年)始封至汉孺子婴居摄二年(丁酉,公元7年)被废除,存在了二百多年,长沙国先后分为“吴氏长沙国”和“刘氏长沙国”两个时期。古长沙城作为汉王番都,临湘古城位于长沙国的中心地带,为历代长沙王的驻所和长沙国的政治军事中心。古书《水经注》记载,临湘城(即古长沙城,史称临湘故城)系吴芮始封长沙王建筑。汉后元七年(甲申,公元前157年),吴氏长沙国废除。吴氏长沙国时期,为古代长沙历史上辉煌时期,政治上始终不渝维护国家统一,是西汉王朝的忠实诸侯王国。刘邦所封八个异姓诸侯王臧荼、韩信、英布等七个诸侯王全部消灭,唯独吴氏长沙国自始至终效忠朝廷,就是淮阴王英布(长沙王吴芮之女婿)反叛,长沙王吴臣(吴芮之子)还大义灭亲。吴氏长沙国自吴芮始封,到汉前元元年(乙酉,公元前156年),其五世孙吴著死,因无子被撤除,共传五代,历时四十六年。王国的官吏制度与西汉朝廷相同,设有丞相(汉高祖初曾称柱国),由朝廷直接委任,名为辅佐诸王,实际上是派来掌握本国实权以控制地方的。公元前158年汉文帝之子汉景帝继位,重置长沙国,史称“刘氏长沙国”,汉前元二年(丙戌,公元前155年),汉景帝庶子刘发封为长沙王。刘发之长沙国正值西汉王朝大削诸侯王国势力的时候,自汉前元二年~汉中元五年(公元前155~前145年),随着朝廷对诸侯番国管理体制的改变,这时的长沙国辖地大为缩小,已析出桂阳郡和零陵郡,仅有临湘、罗、下隽、益阳、连道、湘南、安成、丞阳、茶陵、攸、昭陵等十三县;长沙国的番王至此也削除了实际权力,不得干预自己所辖诸侯国的政务,成为名义上的王,上至相(管理政务的最高行政长官,改制以前称为“臣相”),下至县令全部由朝廷任免。“刘氏长沙国”从刘发始封到刘舜被废,共传七代八王,历时一百六十四年,随西汉王朝灭亡而拆除。汉绥和元年(戊辰,公元8年),王莽篡位自立为帝建“新朝”,长沙国改名“填蛮郡”,国都临湘改名“抚睦县”。王莽政权很快就被西汉末农民大起义所淹没。汉更始三年(乙酉,公元25年),原西汉皇室宗族、长沙定王刘发的后裔刘秀(即光武帝)拥兵称帝,又建立起一个汉朝,因以洛阳为都,史称东汉。由于全国各地分布着大大小小的农民起义队伍和各色武装割据,刘秀又展开了统一全国的战争。东汉建武二年(丙戌,公元26年),刘秀遥封西汉末代长沙王刘舜之子刘兴为长沙王,复建长沙国,以控制洞庭以南的局势。到汉建武九年(己丑,公元29年),江夏太守侯登、武陵太守王堂、长沙相韩福、桂阳太守张隆、零陵太守田翕、苍梧太守杜穆、交趾太守锡光等,相率遣使贡献,悉封为列侯。至此,包括长沙在内的湖南全境正式归于东汉,长沙的归汉,对刘秀统一天下的战争起到了重要作用,刘秀于东汉建武十六年(庚子,公元40年)统一中国。长沙已早在汉建武十三年(丁酉,公元37年)被刘秀以长沙王刘兴等“皆袭爵为王,不应经义”,将其改封为临湘侯,又将长沙国废除,改为长沙郡。三国和西晋时期,长沙为长沙郡郡治,属古荆州。西晋后期和南北朝时期,长沙为长沙郡郡治,湘州州治。隋前期撤郡,长沙为潭州总管府;后期改州为郡,长沙又为长沙郡郡治。唐朝时设潭州治所,曾属江南道,江南西道。唐朝五代时期的长沙窑,曾兴盛一时,成为釉下彩的发源地。五代十国时期长沙为楚国国都,这也是唯一以长沙为都城建立的国家。隋朝初期,长沙郡被废黜,隋大业年间(公元605~618年)及唐朝的天宝、至德年间(公元742~758年)曾改潭州为长沙郡,治所在临湘(今湖南长沙)。宋朝时期,长沙为潭州治所。北宋设岳麓书院,将长沙的文化和教育推向鼎盛时期。元朝于至元十一年(南宋咸淳十年,公元1274年)时改为潭州路,湖广行省治所。元至元十八年(辛巳,公元1281年)仍为潭州路,湖南道宣慰司治所,隶属湖广行省;文宗天历二年因“天子临幸”而改名天临路,元末改潭州府治所。明初改为长沙府治所,隶属湖广布政使司。清朝康熙三年建“湖南省”,长沙同为长沙府府治和湖南省治。明清时长沙有四大米市和四大茶市之称,为中国最重要的米市之一。在太平天国军攻打长沙的清朝末年,曾国藩成为“湖南第一人”,长沙府涌现出在中国历史上重要的人物,如曾国荃、左宗棠、胡林翼等消灭太平天国,发动洋务运动,收复新疆等,对晚清的中国造成深远的影响。清朝末年到民国初期,长沙成为重要的政治和革命活动地。戊戌变法的陈宝箴、谭嗣同,在长沙兴办时务学堂。之后自立军起义、华兴会、公祭陈天华和姚宏业、浏萍醴起义、抢米风潮,都是很有影响力的活动。黄兴在清朝末年进行了一系列的反清活动,为中华民国的建立作出了重大贡献。民国二十二年(癸酉,公元1933年)长沙县、市分治,设“长沙市”,为湖南直辖市,长沙一直作为湖南省会至今。长沙在民国时期是中国政治的革命中心之一。清宣统三年(辛亥,公元1911年)10月22日,焦达峰、陈作新为首的起义新军光复长沙。民国四年(乙卯,公元1915年),曾就读于时务学堂的蔡锷发动了护国运动。民国八年(己未,公元1919年),长沙派送大批五四青年赴法勤工俭学,长沙也是共产主义小组的成立地之一。毛泽东、何叔衡、任弼时、蔡和森、向警予等一批中共早期领导人都在长沙读书或者从事政治活动。民国十六年(丁卯,公元1927年)毛泽东发动秋收起义,并试图攻打长沙;失败后他转向了“农村包围城市”的现实方针。民国二十六年(丁丑,公元1937年)曾是长沙发展的鼎盛时期,经济物业繁荣,初期成为抗战的大后方。民国二十七年(戊寅,公元1938年)11月12日晚的“文夕大火”成为长沙城最为悲惨的事件,全城各种历史文化遗迹几乎损失殆尽。民国二十八~三十三年(公元1939~1944年),长沙为抗日战争的主战场,中、日双方以长沙为中心进行了四次大规模的战役,中方取得前三次战役的胜利。1949年8月5日,长沙正式建立共产党政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后长沙开始重建与发展。长沙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主要创始人之一的毛泽东早期读书和从事革命活动的地方,被认为是革命纪念地。改革开放初期的二十世纪八十年代,长沙经济开始和沿海城市的差距逐步加大;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后期,长沙开始进入快速发展时期,成为中西部重要的城市之一。
宜城县:历史悠久。夏为邔国,周时为罗、鄢地,春秋时并于楚,为邔、鄀、鄢三邑,秦时为鄢、邔、鄀三县,隶属南郡。汉惠帝三年(公元192年)改鄢县为宜城县。后变更分合,至唐天宝七年(公元748年)又改名宜城县,宋、元、明、清因之。1945年为纪念抗日将领张自忠殉国,更名自忠县,隶属湖北省第五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1947年12月以后,汉水以东地区隶属中共襄枣宜县。1948年7月后,汉水以西地区隶属中共荆钟宜县。1949年1月,宜城全境解放,5月中共湖北省委撤消襄枣宜、荆钟宜县,恢复宜城县建制,隶属湖北省襄阳专署。1983年襄阳地区与襄樊市合并,宜城改属襄樊市,县政府驻城关镇。1994年6月经国务院批准撤消宜城县,设立宜城市(县级),由襄樊市代管,市政府驻城关镇。
丹阳堂:以望立堂。
彭城堂:以望立堂。
江陵堂:以望立堂。
南昌堂:以望立堂。
宜城堂:以望立堂。
兰溪堂:以望立堂。
射石堂:古时有一位善于射箭的人叫熊渠(斗渠)。有一次他夜间走路,老远就看到前面有一只老虎趴在那里。他拿箭就射,老虎却一动不动。他走近一瞧,果然中了,而且箭头射进去几寸,用手拔也拔不出,原来是一块大石头。
一、斗dǒu
现行较罕见姓氏。今河北之获鹿,山东之鱼台,辽宁之清原,山西之太原、长治,陕西之韩城,甘肃之永登,四川之合江等地均有分布。汉族、畲族有此姓。《续通志·氏族略》收载。《姓氏考略》注云:“夷姓。”
二、斗(鬥)dòu
《中国姓氏大全》收载,其注云:较罕见姓(不作“斗”)。春秋时楚国令尹斗伯比、大夫斗宜申等。来源:
1、相传黄帝时有臣子鬥苞,负责传授规章制度,为鬥氏之始;
2、春秋时楚国君若敖(芈姓)娶䢵氏女,生伯比,别为鬥氏。(按:鬥,当为“鬭”之本字,而鬭为“鬥”之繁。斗为鬥、鬭之简化字。凡鬭氏及由“鬭”构造的复姓,《姓氏词典》皆写作“鬭”;《中国姓氏大全》皆写作“鬥”;《中国古今姓氏辞典》皆写作“斗”,皆有所偏颇。)参见“鬭”、“斗”(dòu)条。
三、斗
斗姓分布:甘肃临泽、永昌、北京、黑龙江、河南焦作等地均有此姓。
斗姓起源:见《姓氏考略》及《正字通》。
斗姓名人:
斗盖,宋时长宁人,嘉祐初任长宁州刺史。斗辅,明时湖南茶陵人,洪熙时举人,任同知。
其他姓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