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托运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运方):_________________
鉴于甲方需要将其货物通过公路运输至目的地;
鉴于乙方具备提供公路货物运输服务的资质和能力;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利互惠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货物公路运输事宜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年,除非双方提前以书面形式达成一致,否则合同期满后自动终止。
第二条 货物运输的基本情况
甲方委托乙方运输的货物详情,包括但不限于货物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价值、运费、到货地点、收货人信息等,应由甲乙双方在本合同附件中另行约定,并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第三条 甲方的义务
1. 甲方应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对货物进行包装,若无统一规定,则应根据保证货物运输安全的原则进行包装。
2. 甲方应按照双方约定的标准和时间向乙方支付运费。
3. 甲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出口标准,不含违禁品。
第四条 乙方的义务
1. 乙方应按照运单的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到甲方指定的地点,并交给甲方指定的收货人。
2. 乙方应对承运的货物负责安全,保证货物无短缺、无损坏,如出现此类问题,应承担相应的赔偿义务。
3. 乙方应按照运单约定的价格将货物运达目的地,不得擅自提高运费标准。
第五条 运输费用及结算方式
1. 运费应按照乙方实际承运货物的里程及重量计算,具体标准应按照双方在运单中约定的执行。
2. 乙方在将货物交给收货人时,应向其索要收货凭证,作为完成运输义务的证明,并凭此与甲方结算。
3. 甲方应在确认收货凭证真实有效且货物按期运达无缺失损坏问题后的10日内,付清当次运费。
第六条 货物保险
乙方应负责对运输过程中的货物进行投保,保险费用计入运输成本,如发生保险范围内的损失,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
第七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本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书面形式变更或解除。
第八条 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项下的义务,致使对方遭受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因此而遭受的实际损失。
第九条 保密条款
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本合同的内容以及因履行本合同而获知的对方商业秘密。
第十条 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本合同的订立、履行、解释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律。因本合同产生的任何争议,应首先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则任何一方均可将争议提交至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十一条 其他条款
1.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托运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运方):___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