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出租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乙方(承租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鉴于甲方拥有位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省市区路号的商铺(以下简称“租赁商铺”),乙方有意承租该商铺用于合法商业活动,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利互惠的原则,经友好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租赁商铺事宜达成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租赁商铺的基本情况
1. 商铺地址:
2. 建筑面积:
3. 使用面积:
4. 商铺现状:甲方确保商铺及其附属设施处于良好状态,并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卫生等规定。
第二条 租赁期限
本合同租赁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期满后如双方同意续约,则应提前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第三条 租金及支付方式
1. 租金标准:每年人民币(大写)元整(¥),按年支付。
2. 支付时间:每年月日前支付下一年度的租金。
3. 支付方式:乙方应将租金汇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第四条 押金
1. 乙方向甲方支付相当于个月租金的押金,即人民币(大写)元整(¥)。
2. 合同终止时,若乙方无任何违约行为,甲方应在个月内无息退还押金。
第五条 商铺的使用和维护
1. 乙方承诺仅用作商铺的合法用途,并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2. 乙方负责商铺内部的日常维护和保养,因使用产生的正常损耗由乙方负责。
3. 甲方应对商铺的主体结构和原有设施设备承担维修责任。
第六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 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书面形式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 对方严重违反合同约定;
- 对方出现破产、清算、被吊销营业执照等影响合同履行的情形;
- 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 甲方未按时交付商铺的,应按延迟天数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 乙方逾期支付租金的,应按逾期支付金额的日千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其他条款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八条 通知
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通知或其他书面文件,均应以书面形式送达对方。甲方通讯地址:;乙方通讯地址:。
第九条 适用法律和争议解决
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律管辖,有关本合同的解释、效力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律。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首先应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一方均可将争议提交至合同签署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十条 合同份数及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或盖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日期: 日期:
此租赁合同范本仅供参考,具体内容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并建议在签订正式合同前咨询专业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