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发包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承包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利互惠的原则,就甲方将某建筑工程模板劳务承包给乙方施工事宜,经过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某建筑工程模板安装工程。
1.2 工程地点:某市某区某路。
1.3 结构类型:框剪结构。
1.4 合同工期:按总包方的要求确定。
第二条 承包范围
2.1 模板现场内制作、安装、拆除的所有工序和所有机械,圆盘锯不能上楼。
2.2 场内地面和楼层的全部模板、架料及所有配件的运转、模板拆除(包括二装支模的拆出,但费用另计)后楼层间的上下传递,每层刷一道隔离剂。
2.3 清理模内杂物,拆模后清理模板、架管、扣件、蝴蝶卡,对拉杆并堆放到指定地点。
2.4 协助工长抄平放线,每次不得少于2人,安放预埋件,预留空洞及插筋,混泥土浇注时的值守看模。
2.5 柱、墙的定位,钢筋焊接内撑的安装。
2.6 如天棚不能达到相应的刮腻子条件,剔打由乙方负责。
第三条 承包价款
3.1 本工程模板分项部分的承包单价为按图纸、会审记要及设计变更计算出的模板接触面积计算,如造成乙方返工由甲方补标面积或时工补贴。
地下室模板按模板接触面积以计算。
3.2 +0.00以上按模板接触面积计算。
第四条 质量要求
4.1 乙方必须按照国家和地方现行的《模板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进行施工,保证此工程剪力墙不抹灰。
4.2 如果因乙方原因达不到剪力墙不抹灰的标准,所有的人工费、材料费由乙方全部承担。
4.3 如果因乙方质量多次达不到要求,且屡教不改,并导致总包单位要求更换班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第五条 工程工期
5.1 乙方必须按照总包方劳务项目部的工期安排组织劳动力,并按时完成承包范围内的工作。
5.2 如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不能达到甲方的工期要求,且经甲方多次要求增加劳动力未果,甲方有权抽调其他班组参与施工,该班组与甲方直接结算,结算费用从乙方的工程款中扣出,结算单价是乙方承包价的1.2倍,如拖延工期达到48小时,班组无条件付给劳务公司租赁费和管理费。
第六条 安全施工
6.1 乙方进场时必须协助甲方对其工作人员进行上岗安全培训并填写三级教育卡。
6.2 上班时间必须戴安全帽,高空作业必须系挂好安全带。
6.3 乙方必须按照施工安全操作规程的要求足额、保质的配给工作人员劳动保护用品,并接受劳务项目部的检查。
第七条 文明施工
7.1 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要求组织文明施工,做好木工施工范围内的场地清理、材料堆码,必须做到工完场清。
第八条 甲方责任
8.1 指定为本工程驻工地负责人,对工程质量、进度、成本、安全、文明施工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并负责验收、变更和工程量审核等工作。
第九条 乙方责任
9.1 指定为本工地的现场代表。
第十条 争议解决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第十一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11.1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11.2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