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出租方):
地址:
电话:
乙方(承租方):
地址:
电话:
鉴于甲方拥有位于的厂房(以下简称租赁物),乙方有意承租该厂房用于生产经营,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订立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租赁物概况
1.1租赁物位置:。
1.2租赁物面积:平方米。
1.3租赁物用途:生产厂房及办公使用。
二、租赁期限
2.1租赁期限为年,即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2租赁期满,乙方如需续租,需提前三个月提出,经甲方同意后,甲乙双方将对有关租赁事项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在同等承租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
三、租金及支付方式
3.1租金为年租金元。
3.2租金支付方式:半年交付一次,乙方应于每年5月1日和11月1日以前向甲方支付年租金,采用先付后租的方式。
四、租赁物的使用、维修及费用承担
4.1乙方应负责租赁物内专用设施的维护、保养,并保证在本合同终止时专用设施以可靠运行状态随同租赁物归还甲方。甲方对此有检查监督权。
4.2乙方在租赁期限内应爱护租赁物,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租赁物损坏,乙方应负责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4.3租赁期间,乙方发现该厂房有损坏或损害危险时,应通知甲方及时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1-3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4.4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厂房。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厂房损坏的,乙方应负责维修。乙方拒不维修,甲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合同的解除与终止
5.1本合同的解除和终止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
(2)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
(3)一方严重违约,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违约责任
6.1甲乙双方应全面善意履行本合同,否则,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元,并赔偿因此给对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七、争议解决
7.1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向原告所在地法院起诉。
八、其他条款
8.1本合同一式肆分,双方各执贰分,合同经盖章签字后生效。
8.2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必须依法共同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