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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偿转让地下停车位合同

时间:2022-01-15 作者:DMW 字数:3348字

为了方便乙方在地下停车场停放车辆,甲方向作为业主的乙方有偿提供地下停车场车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转让车位使用权签订本合同。乙方受让使用的车位位于地下停车场层,包括1、机械停车位;2、非机械停车位;3、非机械式子母停车位。车位容车尺寸和载重在合同中作出具体规定。

本合同项下的车位使用权总款为(大写)万元,此价格中不包含停车位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用和维保期结束后的维修维护费用。乙方按以下第种方式按期付款:1、一次性付款:签订本合同时即一次性将款项支付给甲方。

甲方权利:甲方所开发建设并投入使用的地下停车场,所有权归甲方。乙方权利:在国家政策允许的情况下,乙方享有占有、使用、转让(受让人仅限业主)、继承使用的权利,乙方可根据自身情况将此车位使用权转让给本小区业主使用。

交付期限:1、甲方应于年月日之前将车位交付乙方使用,并予以通知。届时,乙方须自行前往甲方或本小区物业管理公司物业服务中心办理车位接收手续。2、乙方本人或乙方委托人(持有效委托证明)凭本合同和缴费凭证到物业公司物业服务中心办理车位移交手续,取得该车位的使用权。

乙方所购使用权之车位仅作为乙方车辆停泊专用,不得另作他用。乙方不得任意改变车位的性质、外观及堆放杂物等,乙方应妥善管理车辆停放。若损坏或由此产生的事故,乙方除应承担恢复原状外,还应赔偿因此给甲方和任何第三方造成的损失和法律后果。

乙方日常使用车位应遵守物业管理规约及停车场管理制度,并向物业服务公司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用,具体收费以物业管理公司规定为准。乙方使用车位停放车辆时严禁占用公共通道和消防通道,若乙方不遵守停车场管理规定而由乙方引发的安全责任由乙方承担。

为避免操作原因或机械故障造成的损害或损失,甲方或物业公司建议乙方购买相应的保险。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检修、维护管道需要临时使用乙方车位时,乙方必须无条件配合。甲方有权先期委托物业服务企业对地下停车场车位进行管理服务,乙方在签订本合同的同时,视为认可甲方之委托车位的管理服务方式。

本合同自甲、乙方签字,丙方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乙方按宗需向丙方支付经纪代理费人民币元。

在国家政策允许的情况下,乙方享有转让、继承的权利,涉及相关手续的变更,乙方应承担手续费,手续费按原车位转让价款的千分之二收取。代***收缴的物业维修专项基金在签订本转让合同时按***有关规定由甲方向乙方收取。

综上所述,本合同为甲、乙双方就地下停车位转让事宜达成的共识,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应严格按照合同条款履行各自义务,确保合同顺利执行。如有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按照法律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