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出租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第三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商铺转租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商铺基本情况
1. 商铺地址:甲方将其租赁的位于市区路号的商铺在良好状态下,转租部分给乙方用于使用。
2. 商铺面积:转租该商铺的使用面积约为平方米。
第二条 租赁期限
1. 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甲方应于年月日以前将商铺腾空交给乙方使用。
2. 装修免租期: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为乙方免房租之装修期。
第三条 租金及支付方式
1. 租金数额:甲乙双方议定每月租金为人民币整,共计:整。
2. 支付方式:租金按年为壹期支付,首期租金由乙方于本合同签定时一次付清;以后每期租金于每期开始前提前一个月缴纳,先付后用。甲方收到租金后应开具发票给乙方。
3. 如乙方逾期支付租金超过3个工作日,每逾期一天,甲方有权按所欠费用款项的1‰收取滞纳金,如超过15天,则视为乙方自动退租,构成违约。甲方有权收回商铺,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第四条 甲方责任
1. 甲方承担下列责任:依约将商铺及附属设施按时完整交付乙方使用。负责对商铺定期安全检查,商铺维修费等原由甲方支付的费用,仍由甲方承担。
2. 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该店铺的工商营业执照、卫生许可等相关件的过户手续,但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
第五条 乙方责任
1. 乙方承担下列责任:依约按时交纳租金,并承担租赁期内的水、电、通讯费、治安费、税金、卫生费等一切因乙方实际使用而产生的费用,并按单如期缴纳。
2. 乙方在租赁期内应注意消防安全设施的配备,否则在本租赁场所内由此而产生的消防事故由乙方自己负责。
3. 租赁期满后,乙方应在3天内将承租的商铺交还甲方,如有留置的任何物品,在未取得甲方的谅解之下,均视为放弃,任凭甲方处置,乙方决无异议。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 如需续约,乙方应提前两个月书面通知甲方,由双方另行协商续租事宜。
2. 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
3. 任何一方如未按本合同的条款履行,并且过错方在未征得对方谅解的情况下,责任方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双方约定违约金为人民币一万元圆整。如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对方的实际损失,责任方应赔偿对方的实际损失。
第七条 不可抗力
商铺租赁期内如遇市政动迁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双方合作无法进行,本合同自然终止,甲方应退还乙方已预付的未履行期间的租金给乙方。
第八条 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方式
1.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律。
2. 凡在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事情时双方发生争议,应首先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附则
1.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合同自甲、乙、丙三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