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装打样合同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托方):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诚信、互利、公平、公开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同条款,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合同标的物、款号、颜色、数量及价格
1.1 合同标的物:________________
1.2 款号:________________
1.3 颜色:________________
1.4 数量:________________
1.5 价格: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款式图及原料提供方法
2.1 甲方提供服装款式图及布样,同时提供拉链、纽扣、吊牌、唛及包装等图样,乙方根据款式图制作工艺图,经甲方认可后,开始打样。
2.2 所有原材料由乙方提供(含包装),乙方需保证所用原材料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并接受甲方检验。
第三条 服装质量
3.1 样品质量按双方共同确定的工艺单执行。
第四条 技术资料、图纸提供
4.1 甲方在合同签订2个工作日内提供服装款式图(样衣或图片)、标志图案等图样的技术资料。
4.2 乙方必须对甲方提供的服装款式、图纸及工艺图等技术资料进行保密,不得向任何人泄漏任何相关资料。
4.3 乙方在打样过程中,发现甲方提供的图纸和技术要求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回复,提出修改意见。甲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答复,乙方有权停止工作,并在2个工作日内通知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赔偿。
4.4 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留存服装样品及相关的技术资料。
第五条 包装方式
5.1 内用透明塑料袋,外用纸箱包装,包装费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样品交付地点
6.1 交货地址: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样品验收
7.1 交货时间:________________
7.2 验收时间:货到甲方指定地点X个工作日内。
7.3 验收标准:与确定样式及工艺图款式、做工一致。
7.4 验收内容:商品的外观质量、规格、数量、包装、内在质量、标识等项目进行检验和检测。根据货物实际情况,以验收标准为依据判定合格与否。
第八条 付款方式
8.1 合同签订后三个工作日内,甲方以银行电汇方式支付打样费用的%,即¥元(人民币大写:)。剩余%,即¥元(人民币大写:)在全部打样完成后支付。乙方同时提供税率为%的等额增值税发票。
8.2 每版(含所有配色)大货订货总数达到件,返还该版打样费,打样费从大货应付款中扣除。
第九条 留置权
9.1 如甲方未支付价款,在双方没有例外约定时,乙方对完成的样品享有留置权。
第十条 不可抗力
10.1 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内,由于不可抗力致使标的物或原材料毁损、灭失的,乙方在取得合法证明后,可免予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当采取积极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如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以外发生的,不得免除责任;在甲方迟延接受或无故拒收期间发生的,甲方应当承担责任,并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
11.1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当事人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交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二条 其他约定
12.1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于年月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即失效。
12.2 合同附件页甲方:________________
12.3 乙方:_________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
以上范文仅供参考,具体合同内容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