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房屋所有者):________________
乙方(施工单位):________________
鉴于甲方为本次要维修的房屋的所有人,有权对此房屋进行维修;乙方已取得相应的施工资质,为有权从事房屋维修的企业,目前合法存续。为明确双方本次房屋维修行为的权利义务,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合理、等价有偿的原则,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订本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决定将位于________________的房屋屋顶,建筑面积为____平方米,由乙方来进行维修,乙方同意进行维修。
第二条 甲方保证其有权对上述房屋进行维修。
第三条 乙方保证其具有房屋维修的资格证书。
第四条 乙方本次为甲方的房屋进行维修的范围为屋顶防水;方式为包工包料;质量标准为验收合格。
第五条 乙方本次为甲方的房屋进行维修的时间为自____年____月____日到____年____月____日为止。
第六条 本次房屋维修的费用为____元,在本合同生效后____日内支付____元,在本次房屋维修结束并经验收合格后____日内将尾款____元全部付清。
第七条 本次房屋维修的原材料均由乙方全权采购并由乙方来负责提供,但甲方有权监督其使用的原材料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行业惯例。
第八条 双方约定由____来进行本次房屋维修的验收工作,并向其支付规定报酬____元。
第九条 在本协议生效后,甲方应在____日内让乙方进场工作,并协助乙方进行与维修有关的工作。
第十条 违反本协议的约定为违约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 除第十二条规定的情况外,违约方应向守约方赔偿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实际损失以及为处理违约行为而支付的诉讼费、律师费等。
第十二条 乙方如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的约定,则每迟延一天,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____元。本条的约定不免除乙方根据第十一条应负担的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 本合同只有在发生了以下三种事情之一后才能变更:
1. 双方合意变更并达成书面的协议;
2. 有关***机关的种种行为使本次房屋维修的行为必须修改;
3. 不可抗力的情况使本合同必须修改。
第十四条 本合同自发生以下事情方可终止:
1. 双方协商同意终止本合同的履行并达成了书面协议;
2. 有关***机关的种种行为使本次房屋维修行为不能进行或失去意义;
第十五条 任何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均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在开始协商后30日内双方还未达成一致意见,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 本合同的所有附件均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八条 本协议自甲方签字并乙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