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雇主):
注册地址:
通讯地址:
经营场所:
乙方(雇员):
姓名:
性别:
居民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
邮政编码:
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劳务协议,共同遵守本协议所列条款。
第一条 本合同期限为 年。
第二条 甲方安排乙方从事 工作。甲方因经营需要和乙方的能力表现,可变更乙方的工作。乙方有反映本人意见的权利,但未经甲方批准,必须服从。
第三条 乙方提供劳务的方式为:
第四条 乙方认为,根据乙方目前的健康状况,能依据本协议第二条、第三条约定的劳务内容、要求、方式为甲方提供劳务,乙方也愿意承担所约定劳务。
第五条 乙方负有保守甲方商业秘密的义务。乙方负有保护义务的商业秘密主要包括:乙方从甲方获得的与工作有关或因工作产生的任何商业、营销、客户、运营数据或其他性质的资料,无论以何种形式或何种载体,无论在披露时是否以口头、图像或以书面方式表明其具有保密性。
第六条 按甲方现行的商铺工资管理制度支付乙方工资。甲方发薪每月日期为次月 日。合同期间若甲方对乙方工作进行调整或实行新的工资制度时,乙方的工资待遇则作相应调整。
第七条 乙方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第八条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本协议提前终止:
1.发生甲方或乙方不可抗拒的因数,造成一方或双方不能继续履行合同的;
2.双方就解除本协议协商一致的;
3.乙方由于健康原因不能履行本协议义务的。
第九条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辞退乙方:
1.乙方因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按甲方员工守则及奖惩办法规定可以辞退的;
2.乙方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3.乙方不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
4.甲方宣告破产、不再从事原经营行业。
第十条 乙方有以下行为,甲方有权立即通报开除乙方并追究由此造成的损失:
1.虚报账目,账目不清,弄虚作假,贪污货款;
2.偷盗财物,散布影响公司及同事形象的谣言。
第十一条 乙方同意医疗费用自理,并自愿放弃各项社保福利。医疗期内甲方不支付劳务费。
第十二条 本协议终止、解除后,乙方应在一周内将有关工作向甲方移交完毕,并附书面说明,如给甲方造成损失,应予赔偿。
第十三条 甲、乙双方若单方面解除本协议,需提前一个月通知另一方。
第十四条 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均提请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第十五条 本合同首部甲、乙双方的通讯地址为双方联系的唯一固定通讯地址,若在履行本协议中双方有任何争议,甚至涉及仲裁时,该地址为双方法定地址。
第十六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就此合同内容向第三方保密。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签名或指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