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充分提高资源的利用率,甲乙双方就承包鱼塘事项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甲方提供村属的黄泥窝鱼塘,由乙方承包。鱼塘范围:东从马家住地小河口原张老石老坝,西至张老石原承包界限为止;北汽xx村二组田坎下河埂,南至xx村三组坎下河埂。(详见图纸)
二、承包期限:自20xx年x月x日至20xx年x月x日止,共计贰拾年。
三、乙方支付承包费用的事项:
1. 第一年,即xxxx年由乙方一次性付给甲方叁仟元,甲方作为补偿费付给原承包人xxx;第二年、第三年,鉴于处于建塘阶段,乙方只付给甲方承包费每年伍佰元。
2. 付款时间:每年五月一日作为付款时间。
四、特殊情况的处理:
1. 承包期间,如甲方法人更换,不得影响此合同的有效性。合同期内,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单方推翻或修改合同。
2. 如国家征用,按下列意见处理:
(1)承包期限(即贰拾年)内,乙方扩建、改善鱼塘所有投资而获得的赔偿费归乙方所得,土地赔偿费归甲方。
(2)乙方投放的鱼苗以及乙方增建的经营设施(简易房屋、所种的树、花草、开出的停车场以及所修的路等)的赔偿费,全部归乙方。
(3)贰拾年承包期限满后,如国家征用,甲方可享受乙方所有投资赔偿金的百分之叁拾(30%)。
3. 承包期内,如乙方因重大特殊原因暂时或长期不能管理鱼塘,乙方有权委托直系亲属或按本合同条款转包他人,甲方不得阻止和干预。
4. 乙方承包期间,如遇纠纷,属土地使用权引起的,由甲方负责处理;属乙方经营等问题的,由乙方自行处理。
5. 承包期满后,如鱼塘继续承包,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乙方。
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对鱼塘行使发包权、监督权。
2. 乙方不履行合同约定时有权收回所承包的鱼塘。
3. 制止乙方实施损害鱼塘资源和农场其它资产的行为。
4. 在承包期终止后,有权提出新的发包标准,选择确定新的承包方。
5. 鱼塘承包期间,***的各类惠农支农政策以甲方作为受益主体,但***另有规定的除外。
6. 维护乙方相关合法权益。
7. 以现有的排灌设施提供给乙方排灌进出水。
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依法享有对承包的鱼塘资源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如在承包期内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对所承包的鱼塘进行了设施改造,对改造形成的由乙方投入建设的财物,在承包合同期内享有处置权。合同期满时不处置的,则视乙方放弃其所属财产的处置权,甲方有权清理,清理所产生的费用及由于乙方不及时清理而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承担。
2. 对鱼塘需根据农场的要求,依法自主安排养殖方式,并自行承担承包过程中所出现的各种风险。
3. 承包期内不得对鱼塘进行转包,在承包期满后,同等条件下,乙方对原承包的鱼塘有继续承包的优先权。
4. 维持鱼塘的养殖用途,承包期内,鱼塘的维护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5. 依法执行***及甲方对计划生育、综治维稳、环境保护、违禁农药品的使用和安全生产方面的规定,并协助甲方做好上述管理工作。
6. 执行国家及农场鱼塘管理政策和规定,保护和合理利用鱼塘资源。
7. 不得擅自开椟、开口、堵截排水河入(排)水或占用排水河搭棚养殖。同时,负责修理或更换鱼塘区排水窦的司利、窦板的一切费用。
8. 乙方养殖的产品不能违反食品安全法的标准,不得养殖法律禁止养殖的品种。若乙方因此影响甲方商誉,需赔偿甲方商誉损失2万元,并无条件收回鱼塘。
七、违约责任:
1. 甲乙双方应严格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凡违反本合同规定的一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 违约金数额为本合同标的总额的百分之三十(30%),甲方收取违约金后仍可要求乙方继续履行本合同。
八、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自动解除:
(1)不可抗力事件发生,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
(2)国家政策调整或土地规划变动,使本合同无法履行;
(3)一方严重违约,使另一方无法实现合同目的。
九、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 种方式解决:
1. 申请仲裁委员会仲裁;
2. 提请人民法院诉讼。
十、其他约定事项:
1.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