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租赁车库合同
甲方:(出租人)
住所:
联系电话:
乙方:(承租人)
住所:
联系电话:
鉴于甲、乙双方就汽车租赁车库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特以本合同书立订。
第一条 租赁车库地址
甲方同意将其位于(具体地址)的车库出租给乙方使用。
第二条 租赁期限
本合同的租赁期限为(具体起始日期至终止日期)。租赁期满,乙方应及时将车库交还给甲方。
第三条 租金
1.乙方应按照约定的租金标准,每(月/季度/年等)支付租金,共计人民币(具体金额)。
2.租金支付方式:(支付方式,如银行转账、现金等)。
3.拖欠租金的,乙方需按照每日(月/季度/年等)%的比例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四条 使用权
1.乙方在租赁期内,有权使用车库,但不得擅自转租、转让或出借给他人使用。
2.乙方在使用车库时,应妥善保管车库内的设施设备,若有损坏或遗失,由乙方负责修复或赔偿。
第五条 车库维护
1.甲方应保证车库的基本设施正常运作和安全使用,如有损坏或故障,应及时修复。
2.乙方在使用车库时,应遵守相关规定,保持车库的卫生整洁,不得随意乱扔垃圾等。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若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未按时支付租金或违反使用规定,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相应损失。
2.甲方违反合同约定,未按时提供车库,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相应损失。
第七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的签订、履行和解释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法规。对于由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进行解决。
第八条 其他约定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未尽事项,由双方协商解决,作出补充约定。
甲方(出租人): 乙方(承租人):
签字: 签字: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