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空调回收合同
甲方:(公司名称或个人姓名)
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公司名称或个人姓名)
地址:
联系电话:
鉴于甲方拟回收乙方位于(具体地址)的旧空调设备,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并共同遵守:
一、回收范围
1. 甲方同意回收乙方所有位于上述地址的旧空调设备,包括但不限于空调主机、室内机、遥控器等。
2. 回收的空调设备必须是乙方合法拥有和使用的,不存在任何法律纠纷和第三方所有权纠纷。
二、回收条件
1. 甲方派出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查验,确认设备的数量、型号、规格和质量。
2. 甲方将对回收的设备进行评估,按照双方约定的价格进行回收。具体回收价格为双方协商一致后确定。
3. 回收款项将以现金、银行转账或其他方式支付给乙方。乙方需提供准确的收款账户和相关证件。
三、责任与义务
1. 甲方负责回收设备的包装、搬运和运输,保证回收过程中设备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2. 乙方在交付设备时,应保证设备的合法性和真实性,不得提供虚假信息或隐瞒可知情况。
3. 如发现设备的数量、型号、规格和质量与事实不符,甲方有权据实调整回收价格或拒绝回收。
4. 双方对于回收过程中可能发生的任何意外损失不承担责任,但应采取合理措施防止损失的发生。
四、保密条款
双方保证在合作过程中所涉及的商业秘密和技术信息的保密,不得擅自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五、违约责任
1. 若一方发生违约行为,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造成的损失。
2. 如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不能履行,双方可免除相应责任。
六、其他
1. 本合同一式两份,各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后即生效,有效期为(具体日期)。
3. 合同期满后,若有续约的需求,双方可另行协商。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