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偿划转及转让合同
甲方(转让方):
姓名/公司名称:
地址:
电话:
乙方(受让方):
姓名/公司名称:
地址:
电话:
鉴于甲方拥有以下标的物(以下简称“标的物”):
(在此处具体描述标的物,如房屋、车辆等,并包括相应的编号、型号、产权证明等信息。)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标的物的无偿划转及转让事宜达成以下条款:
第一条 标的物的情况
甲方确认其拥有标的物的合法、有效、完整的所有权,不存在任何第三方对该标的物的所有权、保管权、抵押权、留置权等质权、担保权利。
第二条 标的物的无偿划转及转让
1. 甲方同意将标的物无偿划转及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无偿划转及转让。
2. 标的物的划转及转让完成后,乙方将享有标的物的所有权,并对标的物承担相应的权利和义务。甲方保证标的物在划转及转让之前不受限制、不受任何纠纷、争议或其他法律问题的影响。
第三条 划转条件
1. 甲方在签署本合同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标的物的所有权、合法拥有权的证明文件提交乙方,包括但不限于产权证书、车辆行驶证、车辆登记证等。
2. 甲方保证提交的证明文件真实、完整、合法,不存在任何虚假、伪造或其他欺诈行为。如甲方提交的证明文件不符合约定,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第四条 附加约定
1. 甲方保证标的物在划转及转让之后不再主张对该标的物的任何权利或权益,并承诺对此做出相应的书面承诺,为乙方提供必要的保护。
2. 甲方须承担标的物过户、过户税、产权变更等所有的费用和税费。
3. 本合同一经签署即发生效力,不可撤销。甲方、乙方双方确认已充分理解并接受本合同的全部条款。
第五条 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守约方的损失、赔偿金等。
第六条 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至本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七条 其他
1.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合同的修改、补充事项应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并经乙方同意方可生效。
3. 本合同的传真件、复印件等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转让方): 乙方(受让方):
签字: 签字: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