吊车倒运租赁合同
甲方(出租方): 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 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甲方拥有一辆(具体车型)吊车,并同意将该吊车出租给乙方使用,双方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租赁物及数量
甲方同意将其拥有的一辆(具体车型)吊车出租给乙方使用。
第二条 租赁期限
本次租赁期限为____天/月,自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始,至____年____月____日结束。
第三条 租赁费用
1. 乙方同意按照租赁期限支付租金,租金为每日/月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元整)。
2. 乙方在租赁期限内还需承担各项费用(如油费、维修费用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3. 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时支付甲方押金,押金为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元整)。租赁期满并经甲方验车通过后,甲方将无息地退还押金给乙方。
第四条 合同履行
1. 乙方有权合理使用租赁吊车进行工程或运输等相关工作。
2. 乙方有责任妥善保管租赁吊车,不得转租、倒卖或超负荷使用。
3. 如出现租赁吊车发生故障或损坏的情况,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并按照甲方要求进行处理。
4. 租赁期满时,乙方应在约定的时间和地点将租赁吊车归还给甲方。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 若乙方未按照约定时间支付租金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2. 若乙方违约致使租赁吊车损坏或丢失的,乙方应承担修复或赔偿的责任,并赔偿甲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第六条 合同解除
1. 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乙方违约、乙方违法使用租赁吊车等。
2. 本合同解除后,乙方应立即将租赁吊车归还给甲方,且甲方有权将乙方的押金作为违约金处理。
第七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的解释及争议的解决,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律及相关法规进行解决。
第八条 其他约定
1.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和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以下无正文)
甲方(出租方)签字: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签字: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