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门材料销售合同
甲方:(销售方名称、地址、电话)
乙方:(购买方名称、地址、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双方自愿、平等、公正的原则,甲、乙双方就木门材料的销售事宜达成以下合同:
第一条 合同目的
甲方同意向乙方出售木门材料,乙方同意购买并支付合同规定的款项。
第二条 产品规格
甲方向乙方出售的木门材料的具体规格、质量标准、数量、单价等相关信息如下:
1. 产品名称:
2. 产品规格:
3. 质量标准:
4. 数量:
5. 单价:
6. 总价:
第三条 交货时间与方式
1. 甲方应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XX 天内将所出售的木门材料交付乙方。
2. 交货方式:(自提、运输等)
第四条 付款方式
乙方应根据合同规定的总价按以下方式支付款项:
1. 预付款:乙方应在合同签订之日起支付合同总价的XX%作为预付款。
2. 余款支付:乙方应在收到甲方发货通知后XX天内支付合同总价的余款。
第五条 商品验收与退换货
1. 乙方应在收到木门材料之日起 XX 日内进行验收。如发现产品存在质量问题或与合同规定不符,乙方可以要求退换货,甲方应负责退换货并承担相应的费用。
2. 乙方签收后超过 XX 日的任何检修、维护、更换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 若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款项,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违约金按逾期金额的XX%计算。
2. 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接受商品或拒绝支付余款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根据双方约定的解决纠纷方式进行处理。
第八条 合同变更与解除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需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应采取书面形式,并双方签字确认。
第九条 其他
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合同项下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补充协议成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销售方)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购买方)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