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子宿舍房屋租赁合同》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以下简称“出租方”)将其拥有的厂子宿舍房屋(以下简称“房屋”)出租给乙方(以下简称“承租方”)居住一事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并履行:
一、房屋信息
出租方将房屋的具体信息及大小、附属设施详见房屋租赁协议附件。
二、租赁期限
本合同的租赁期为_____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甲方拥有续签租赁合同的权利,如乙方希望继续居住,则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甲方并商议新的租赁条件。
三、租金及支付方式
1.租金:每月租金为人民币_____元,共计_____元。租金包含房屋的基础设施费用。但不包括水、电、煤气等公共设施费用,乙方应自行承担。
2.支付方式:乙方每月应在每月的_____日前支付当月租金至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或以现金形式交付给甲方。
四、居住条件和义务
1.乙方可按照合理的方式使用房屋,但不得擅自改动房屋结构,不得将房屋转租给第三方。
2.乙方应当妥善保管房屋内的设施和家具,不得私自损坏或擅自拆卸。如果发生损坏或丢失,乙方应承担修复或赔偿的责任。
3.乙方应当按时支付房屋租金和各项费用,如乙方逾期支付租金超过10天,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4.乙方应当在居住期间保持房屋的卫生和安全,不得进行违法乱纪的活动。如乙方被有关部门发现违法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立即搬离房屋。
五、维修和保养责任
1.因正常使用而产生的房屋维修和保养费用,由甲方负责。如因乙方的不当使用造成房屋或设施的损坏,乙方应承担相应的修复或赔偿责任。
2.乙方发现房屋存在故障或其他问题,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将尽快安排维修。
六、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履行义务,则视为违约,守约方有权提起诉讼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乙方提前解约或搬离房屋,乙方已支付的租金不予退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租赁期剩余月份的租金作为违约金。
七、解除合同
1、甲方或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权要求解除合同:
(1)严重违反合同约定,无法履行合同义务的;
(2)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乙方正常居住的;
(3)发生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可抗力事件,双方协商解除合同的。
2、解除合同的通知期限是30天,解除合同后,双方互不相欠。
八、其他约定
1.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的任何修改、补充协议均以书面形式签署,并经双方盖章生效。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