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商业出租合同
甲方(出租方):
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承租方):
地址:
联系电话:
鉴于甲、乙双方在友好协商的基础上,就乙方承租甲方位于(地址)的地下商业场所(以下简称"租赁物")达成如下协议,以确保双方的权益,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租赁物描述
1.1 租赁物详细描述:
(请在此处填写租赁物的详细描述,包括面积、结构、设施、装修等,以确保双方对租赁物的认知一致)。
1.2 租赁用途:
乙方承租此地下商业场所用于(填写具体经营项目),不得擅自更改用途。如乙方有更改用途或子租、转租等情况,需事先经甲方书面同意。
第二条 租金及支付方式
2.1 租金标准:
乙方同意支付每月租金为人民币(金额)元整,共计(金额)元。租金包含地下商业场所的使用权及相关设施的使用,不含其他费用。
2.2 租金支付方式:
乙方同意按月支付租金,每月15日前将租金支付至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2.3 逾期付款:
如乙方逾期付款,应向甲方支付每天逾期付款金额0.5%的违约金。
第三条 租赁期限
本合同租赁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租赁期限届满后,本合同自动终止。在租赁期限届满前,如乙方需要续租,则需提前(一个月/三个月)书面通知甲方。续租期的租金及条件另行商议。
第四条 保证金
乙方同意在签订本合同时,支付保证金为人民币(金额)元整,作为履行本合同的保证金。未发生违约行为的情况下,在租赁期限届满或解除合同后,甲方应将保证金全额退还给乙方。
如乙方违反(不支付租金/损坏租赁物等)本合同约定的条件,甲方有权自保证金中按照实际损失进行扣除,并有权要求乙方补足差额。
第五条 维修及保养责任
甲方负责租赁物的日常维护和保养工作,确保租赁物正常使用。乙方应按照租赁物的使用说明正确使用,并负责租赁物的清洁及小修工作。如乙方因自身原因导致租赁物损坏,需承担相应修复费用。
第六条 解除合同
6.1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且经书面通知后在合理期限内未改正或无法改正的,对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6.2 本合同解除后,乙方应立即将租赁物交付甲方,并清空相关设施及货物。
第七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的解释与争议应提交至双方友好协商。若协商不成,可以根据合同签订地的有关法律进行解决。
第八条 其他条款
8.1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8.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签字: 签字: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