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开发项目合同范本
甲方:【甲方全称】
地址:【甲方地址】
法定代表人:【甲方代表人姓名】
联系电话:【甲方联系电话】
乙方:【乙方全称】
地址:【乙方地址】
法定代表人:【乙方代表人姓名】
联系电话:【乙方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达成以下工地开发项目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
第一条 项目概述
1.1 甲方委托乙方进行工地开发项目的设计、施工和完工,具体项目的内容和范围以附件一详细说明。
1.2 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和标准进行设计和施工。
第二条 合同价款和支付方式
2.1 本项目的合同价款为人民币【合同价款金额】,具体支付方式如下:
(1)首付款: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首付款期限】内向乙方支付人民币【首付款金额】【首付款支付方式】。
(2)中期款:甲方应在工地开发项目的开工后【中期款期限】内向乙方支付人民币【中期款金额】【中期款支付方式】。
(3)尾款:甲方应在工地开发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尾款期限】内向乙方支付人民币【尾款金额】【尾款支付方式】。
第三条 工期
3.1 本项目的工期为【工期】,以工地开发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为准。
3.2 如因甲方原因导致工程延期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延期时间乘以每日工程款的百分之【违约金比例】。
第四条 合同变更
4.1 在工地开发项目的设计和施工过程中,若出现必要的合理变更,甲乙双方可以书面协商并签订变更合同,变更后的合同内容具有本合同同等效力。
第五条 不可抗力
5.1 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海啸、地震、火灾、战争、恐怖袭击等不可预见或不可避免的客观情况。
5.2 若因不可抗力导致工地开发项目无法继续进行,甲乙双方可以协商解除合同或延期履行,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条 违约责任
6.1 若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时间和质量要求完成工地开发项目,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可要求乙方按照每天违约金的【违约金比例】进行赔偿,直至工地开发项目完工为止。
6.2 若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时间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可要求甲方按照每天逾期支付款项的【违约金比例】进行赔偿。
第七条 争议解决
7.1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本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合同生效与终止
8.1 本合同自双方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并持续有效直至工地开发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且全部款项结清之日。
8.2 除非双方达成书面协议,否则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第九条 其他约定
9.1 双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需通知或告知对方,应以书面形式进行,可使用挂号信、快递、传真等方式传送。
9.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和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签字): 日期:
乙方(盖章/签字):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