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务运输居间合同
受托方(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经营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方(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经营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甲方拥有可提供船舶运输服务的资源,乙方有需求并愿意通过甲方获取相关服务。为明确双方的权益与义务,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达成以下居间合同:
第一条 合同目的
本合同旨在约定甲方向乙方提供船舶运输服务的具体内容、条件、费用及双方的权益与义务。
第二条 服务内容
1. 甲方将根据乙方的运输需求,协助乙方寻找并联系合适的船舶运输服务供应商,并提供相关的运输咨询和协助。
2. 甲方应确保为乙方提供的船舶运输服务供应商具备相关的资质和能力,保证运输过程中的安全、准时和高质量。
第三条 费用与支付方式
1. 乙方应按照甲方提供的船舶运输服务供应商的报价支付相关费用,并根据双方约定的支付方式或安排,及时支付相应款项。
2. 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居间服务费,具体费用标准双方另行约定。
第四条 居间服务费
1. 乙方向甲方支付的居间服务费应在签订本合同时支付,甲方确认收到款项后方可履行居间义务。
2. 如因乙方原因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或解除,已支付的居间服务费不予退还。
第五条 保密条款
双方应对履行本合同所知悉的对方的商业信息予以保密,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或泄露,除非经对方书面同意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 甲方不正当行使其职权、违反合同约定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乙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
2. 乙方不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费用的,应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或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第七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生效及终止
1. 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并终止于履行完毕。
2. 本合同在任何一方提前三十天通知解除的情况下,提前终止。
第九条 其他条款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并作出补充约定,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释
本合同的变更和解释应由双方共同协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作出。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签署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签署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