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个人出租合同
甲方(出租人):
姓名/公司名称:
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承租人):
姓名/公司名称:
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鉴于甲方是上海市合法居民/公司,拥有该物业的所有权/租赁权,甲方愿意将该物业出租给乙方,双方经协商一致,决定签订本个人出租合同,并共同遵守以下条款:
第一条 租赁物业
1.1 甲方同意将位于上海市(具体地址)的房产/场地(以下称为“物业”)出租给乙方。
1.2 物业的具体情况包括:(描述物业的类型、面积、房间数、设施等)
第二条 租金及支付方式
2.1 乙方同意按照每月人民币(大写)(¥小写)的租金标准支付租金。
2.2 租金支付方式为:(选择一种支付方式,如银行转账、现金等)
2.3 租金的支付周期为每月(选择一个支付周期,如按月支付)。
第三条 租赁期限
3.1 本次租赁期限为(具体日期),共计(租赁期限的天数/月数)。
3.2 若乙方在租赁期满后继续居住/使用该物业,须与甲方另行协商续租事宜,并签订书面续租合同。
第四条 使用及维护
4.1 乙方有权按照租赁目的对物业进行使用。
4.2 乙方在使用物业期间,须妥善维护物业及设施,保持整洁。
4.3 如发生物业设施损坏或故障,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由甲方负责修复或更换。
第五条 违约责任
5.1 若乙方未按照约定时间支付租金,则每逾期一天需支付约定租金的(百分之)(具体逾期费用比例)作为违约金。
5.2 如乙方发生其他违约行为,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六条 其他条款
6.1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6.2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并有效期至租赁期满。
6.3 对于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上海市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出租人): 乙方(承租人):
签名: 签名: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