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缆企业出售转让合同
甲方:(出售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乙方:(转让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鉴于甲方拟将其拥有的电缆企业进行转让,并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合同:
第一条 转让标的
1.1 标的企业名称:(简称为“电缆企业”)
1.2 电缆企业的注册资本:人民币(大写)(仅限含有注册资本的情况)
1.3 电缆企业的主营业务及相关经营设备、资产、技术和知识产权等详见附件1《电缆企业资产清单》。
第二条 转让价格与支付方式
2.1 转让价格为人民币(大写),甲方应于本合同签署生效之日起(日期)前,支付全部转让价格至乙方指定账户。
2.2 转让价格的支付方式为:按以下方式支付:
(1)支付方式1:
(2)支付方式2:
第三条 过户手续
3.1 双方同意,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期)内完成电缆企业所有权过户手续,并提供相关过户证明文件。
3.2 过户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四条 转让条件与保证
4.1 甲方保证,电缆企业的所有资产涉及的权利、许可等已获得合法授权,不存在第三方对其所拥有资产的限制、保留或赋予任何第三方的承诺、抵押、质押、租赁等。
4.2 甲方保证,除非另有约定,电缆企业下述事项中的每一项均不存在以下情况:
(1)侵害他人合法权益;
(2)未经授权使用他人专利、商标、著作权等知识产权;
(3)违反**法律、法规、政策或其他规定;
(4)存在未了结的或有争议的诉讼、仲裁事项。
第五条 违约责任
5.1 任何一方经向对方发出书面通知后(最迟应在收到通知之日起7日内)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均应承担违约责任。
5.2 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数额为合同转让价格的30%。
第六条 保密义务
6.1 本合同的签订内容是双方的商业秘密,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泄露或披露。
6.2 双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和终止后对获取的彼此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除非经双方书面同意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
第七条 争议解决
7.1 本合同的解释和执行以及由此产生的争议,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进行处理。
7.2 如发生争议,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合同生效与变更
8.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自动生效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止。
8.2 本合同的任何修改、补充或其他变更,须经双方书面协商一致,并由双方授权的代表签署。
第九条 其他事项
9.1 本合同附件为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与本合同正文同等的法律效力。
9.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出售方): 乙方(转让方):
签字或盖章: 签字或盖章: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