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柜投放合作合同
甲方:(公司全称)、法定代表人:(法人代表姓名)、注册地址:(公司注册地址)、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乙方:(公司全称)、法定代表人:(法人代表姓名)、注册地址:(公司注册地址)、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鉴于甲方为快递柜投放服务的提供者,乙方为快递柜使用的承租方,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合作协议:
第一条 合作内容
1.1 甲方同意将其所有合法拥有的快递柜投放至乙方所指定的地址,并提供投放、维护、管理等相关服务。
1.2 乙方同意按照约定的费用及时间,承租甲方提供的快递柜,并保证按照约定使用。
1.3 甲方有权对所投放快递柜进行监控和维护,乙方应积极配合并提供必要的便利。
第二条 快递柜投放及维护
2.1 甲方应在本协议签订后合理时间内将快递柜投放至乙方指定地址,并确保快递柜的正常运行。
2.2 乙方应按照约定时间和人员协助甲方进行快递柜的投放、调试和维护等工作。
2.3 甲方负责对快递柜进行定期维护和检查,确保其正常运行及使用安全。
2.4 如因甲方原因导致快递柜损坏或无法正常使用,甲方应承担相应维修和赔偿责任。
第三条 费用支付
3.1 乙方应按照约定时间及金额向甲方支付快递柜使用费用。支付方式可由双方协商约定。
3.2 甲方有权根据市场行情和实际情况,适时调整快递柜使用费用。调整应提前通知乙方,并在合理范围内调整。
第四条 保密条款
4.1 双方应对本协议签署及履行过程中获取的商业、技术、财务等保密信息保密。
4.2 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披露或使用对方的保密信息。
4.3 本保密条款的保密期限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开始,终止于本协议终止之日。
第五条 违约责任
5.1 若一方违反本协议的任一条款,导致对方遭受损失的,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5.2 未尽事宜或争议解决,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条 其他条款
6.1 本合作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具体天数或具体日期)。
6.2 本合作协议一式两份,甲方和乙方各持一份。
6.3 本合作协议的附件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签署日期: 签署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