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钢房子销售合同
买方:(以下简称"买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卖方:(以下简称"卖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鉴于:
1. 卖方是一家从事彩钢房子生产和销售的公司,具有合法经营资格和良好信誉;
2. 买方希望购买卖方生产的彩钢房子,并且双方就销售事宜达成一致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买方和卖方达成如下销售合同:
第一条 产品描述
1.1 卖方同意向买方销售以下产品(以下简称"彩钢房子"):
- 规格:(详细描述)
- 数量:(具体数量)
- 颜色:(买方需求)
- 其他特殊要求:(如有)
第二条 价格和支付方式
2.1 彩钢房子的销售价格为(具体金额),买方应根据合同约定支付货款。
2.2 买方应按照以下支付方式支付货款:
- 预付款:金额为合同总价款的30%,应在合同签订后的5个工作日内支付;
- 尾款:金额为合同总价款的70%,应在彩钢房子交付前的10个工作日内支付。
第三条 交货及验收
3.1 卖方应根据双方约定的交货日期将彩钢房子交付给买方。
3.2 彩钢房子交付后,买方应在接收彩钢房子时对其进行验收。
3.3 如发现彩钢房子存在质量问题或与合同约定不符,买方有权拒绝接收,并要求卖方负责修理或更换。
第四条 违约责任
4.1 如果买方未按时支付货款,卖方有权要求买方支付逾期付款金额的千分之三作为违约金,并有权暂停对买方的发货。
4.2 如果卖方未按时交付彩钢房子,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支付每天合同总价款的千分之三作为违约金。
第五条 保修和售后服务
5.1 彩钢房子的质保期为(具体期限),从买方接收彩钢房子之日起计算。
5.2 在质保期内,如果发现彩钢房子存在质量问题,买方可以要求卖方负责维修或更换。
5.3 在质保期外,买方可以继续享受卖方提供的有偿维修和售后服务。
第六条 争议解决
6.1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产生的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向卖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 其他约定
7.1 本合同一式两份,买卖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2 本合同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具体时间)。
7.3 本合同如有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买方: 卖方:
签字: 签字: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