露营餐饮租赁合同
甲方(出租方):
地址:
电话:
身份证号码:
乙方(承租方):
地址:
电话:
身份证号码:
根据双方自愿,就甲方出租露营餐饮设备给乙方的事宜,达成以下合同:
一、租赁设备
1.1 甲方同意将以下餐饮设备出租给乙方使用:
(列举设备名称、数量)
1.2 租赁期限:
起始日期: 年 月 日
结束日期: 年 月 日
二、租金及付款方式
2.1 租金总额为:人民币(大写)
租金的支付方式:
(如分次支付,请注明具体支付日期和金额)
2.2 若乙方未按时支付租金,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三、设备保证金
3.1 乙方应在签订合同时,向甲方支付设备保证金:人民币(大写)
3.2 设备保证金在合同期满并退还设备时,扣除乙方因过失造成的设备损坏费用后,将退还给乙方。
四、使用和维护责任
4.1 乙方应妥善使用租赁设备,保持设备在合理范围内的清洁和完好。
4.2 乙方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共卫生标准,确保露营餐饮设备的使用安全和卫生。
4.3 如发生设备故障或损坏,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并采取必要的措施进行修理或维护,若需要更换设备,应得到甲方的同意。
五、违约责任
5.1 若任何一方违背合同规定,致使对方受到损失,违约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5.2 若乙方未按时归还设备并支付相应费用,甲方有权追究乙方违约责任,并要求支付违约金。
六、争议解决
6.1 出现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租赁设备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解决。
七、其他
7.1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2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并以签字盖章的方式确认合同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签字: 签字: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