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协调服务合同
本法律协调服务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由以下双方在签署日期(以下简称"生效日期")签署: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公司名称: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方式: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个体经营者/公司名称:
注册地址(如适用):
法定代表人:
联系方式:
甲方与乙方均称为"合同方",合同方双方共同确认并同意按照下列条款和条件进行合作:
第一条 服务内容
1.1 乙方作为专业法律服务机构,将为甲方提供以下服务(具体服务内容和范围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协商确定):
(1)协助甲方解决与合同相关的法律问题;
(2)提供法律咨询和意见,包括但不限于法律风险评估、合同审查、纠纷解决等;
(3)参与甲方与第三方之间的法律协调和谈判,促成达成合理合法的共识;
(4)其他与法律协调服务相关的事项。
1.2 甲方应根据需要提供相关法律文件和资料,以便乙方能够有效地履行合同项下的服务。
第二条 服务期限
2.1 本合同自生效日期起至双方完成合同约定的各项服务为止,除非双方达成另行终止的协议。
2.2 乙方应按照约定的服务期限及时履行合同项下的服务,并保证服务质量。
第三条 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
3.1 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相应的服务费用。具体费用标准和支付方式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3.2 甲方应在乙方完成服务后的五个工作日内支付全部服务费用。如甲方未按时支付服务费用,乙方有权暂停或中止服务,并要求甲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四条 保密条款
4.1 双方均应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获取的对方商业秘密和其他保密信息予以严格保密。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披露或将其用于其他目的。
4.2 本合同终止后,无论以任何形式获取的相关保密信息均应予以销毁。
第五条 违约责任
5.1 如果一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履行其义务而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对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等。
5.2 因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战争、恐怖活动、**行为等)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双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六条 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
6.1 本合同的有效性、解释和执行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6.2 若双方因本合同产生争议,应以友好协商方式解决。协商不成的,应提交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进行诉讼解决。
第七条 其他约定
7.1 本合同任何变更和补充须经双方书面同意,并以书面形式作出。
7.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和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签字/盖章):
日期:
乙方(签字/盖章):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