叉车出租买卖维修合同
甲方(出租方):
公司名称: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承租方):
公司名称: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电话:
鉴于甲方拥有并经营叉车,并愿意将叉车以出租形式提供给乙方使用,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合作协议:
第一条 出租设备的描述
1.1 甲方同意将以下叉车出租给乙方:
叉车品牌:
叉车型号:
生产日期:
租赁数量:
第二条 租赁期限
2.1 租赁期限为_____________至_____________,共计_____________个月。
2.2 如乙方需要继续租赁,应提前_____________天书面告知甲方,并在双方协商一致后进行续租。
第三条 租金支付
3.1 乙方应按照以下方式支付租金:
支付方式:
租金金额:每月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
支付时间:每月___________日(租金到期日)。
3.2 乙方需在租金到期前第___________日内付清当期租金。
第四条 使用与保养责任
4.1 乙方承诺在租赁期间妥善保管叉车,并按照相关法规和操作手册正确使用。
4.2 乙方应定期对叉车进行保养和维修,保证其正常运行,并及时更换零部件。
4.3 如因乙方的故意或过失导致叉车损坏、毁坏或丢失,乙方应负责修复或赔偿甲方。
第五条 保险责任
5.1 在租赁期间,甲方应为叉车购买适当的保险,并支付相应的保费。
5.2 乙方在叉车操作过程中造成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六条 合同解除与违约责任
6.1 本合同期满,未经乙方提前续租或甲方同意,即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收回叉车,并不退还乙方已支付的租金。
6.2 乙方如违反本合同其他条款,经甲方书面催告后仍不改正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6.3 因不可抗力或法律法规变化等原因,导致无法履行合同的一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条 争议解决
7.1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7.2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律。
第八条 其他
8.1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和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2 本合同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租赁期限。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日期: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