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有住宅商铺租赁合同
甲方(出租方):(出租方名称/个体户名称)
地址:(出租方地址)
联系电话:(出租方联系电话)
乙方(承租方):(承租方名称/个体户名称)
地址:(承租方地址)
联系电话:(承租方联系电话)
鉴于甲方是自有住宅商铺的合法所有人,并愿意将该住宅商铺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愿意租赁该住宅商铺并同意遵守以下条款,双方达成如下租赁协议:
第一条 租赁物及租赁用途
1.1 甲方同意将位于(住宅商铺所在地址)的(住宅商铺的具体地址/门牌号)出租给乙方使用,租赁面积约为(面积),具体以实际出租面积为准。
1.2 本合同租赁物为住宅商铺,乙方可用作以下用途:(列举具体用途),不得进行违法违规经营活动。
第二条 租赁期限
2.1 本合同租赁期限为(开始日期)起至(结束日期),共计(租赁期限)个月。
2.2 如乙方需要继续租赁,在租赁期满前30个自然日内,乙方应提前书面通知甲方,经双方协商确定是否继续租赁。
第三条 租金及交付方式
3.1 乙方每月支付租金为人民币(租金金额),第一个月租金于(开始日期)前支付给甲方,后续租金每月(指定日期)前支付给甲方。
3.2 租金支付方式:(选择一种支付方式,如现金、银行转账、支付宝等)。
3.3 如乙方逾期支付租金超过(逾期天数)天,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每逾期一天违约金为租金总额的(违约金比例)。
第四条 保证金及退还
4.1 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时向甲方支付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保证金金额),作为乙方履行合同义务的保证。
4.2 甲方应在合同终止后的10个工作日内将保证金全额退还给乙方,如存在扣款情况,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明细并解释原因。
第五条 维修义务
5.1 甲方应保证租赁物的基本完好,乙方在租赁期间因租赁物本身造成的损坏及故障,由甲方负责修理或更换。
5.2 乙方应妥善使用租赁物,如租赁物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的损坏及故障,由乙方负责修理或支付维修费用。
第六条 解除合同
6.1 本合同生效后,若乙方需要解除合同,应提前(提前解约天数)天书面通知甲方,并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6.2 若甲方需要解除合同,应提前(提前解约天数)天书面通知乙方,并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第七条 合同变更
本合同任何变更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在书面形式上进行。
第八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其他约定
(列举其他约定事项,如宽限期、违约责任等)
第十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并具有合同效力。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日期:(日期) 日期:(日期)
以上为自有住宅商铺租赁合同范本,双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确保合同的有效执行。如对合同内容有任何疑问,可请专业人士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