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供电服务合同
甲方:(供电公司名称)
地址:
电话: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乙方:(用户名称)
地址:
电话: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签订本保障供电服务合同。双方一致同意遵守以下条款:
一、服务内容
1.甲方承诺为乙方提供稳定、可靠的供电服务,并确保供电设备、线路等设施的正常运行。
2.乙方应遵守**有关电力法律法规,确保供电设备合法、安全使用,须经甲方同意方可进行电性能变动、扩容升级等操作。
3.甲方应定期维护、检修供电设备设施,确保供电质量和服务稳定。
二、服务期限
本合同自(日期)起生效,有效期为(年)年,到期后需双方书面协商续签。
三、服务费用
1.乙方应按照甲方的收费标准及时缴纳供电服务费用。
2.若乙方逾期未缴纳服务费用,甲方有权暂停或终止供电服务。
四、违约责任
1.如因甲方原因导致供电服务中断或质量下降,甲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违约责任,并负责及时修复并赔偿乙方的损失。
2.乙方违反电力法律法规,或私自改变用电负荷、拒绝甲方维修检修设备等行为,甲方有权暂停或终止供电服务,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五、合同解除
1.本合同有效期届满后,若双方均无异议,可自动续签;若有异议,需提前(天数)通知对方,以书面形式解除合同。
2.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严重影响供电服务质量,对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六、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其他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协议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并以书面形式作为补充协议。
以上合同条款经双方充分阅读确认,自愿签署,并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人: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