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 学校暖房制作合同
甲方(学校):
名称: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乙方(暖房制作公司):
名称: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鉴于,甲方为提供舒适的学习和工作环境,需要对学校内的教学楼、办公楼、宿舍楼等进行暖房制作;乙方拥有专业的暖房制作团队和丰富的经验,具备进行学校暖房制作的条件和能力。现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合作内容:
一、合作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对指定的学校内的教学楼、办公楼、宿舍楼等进行暖房制作。具体的暖房制作范围和标准由双方在后续项目方案中确认。
二、工期和支付方式
1. 工期:双方约定的工期为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约定工程完工之日止。
2. 工程款支付方式:根据工程进度,甲方将按照合同总金额的百分之30作为预付款支付给乙方;剩余款项按照工程实际施工进度,分为两次支付,分别为合同总金额的百分之40和百分之30。每次支付款项需在工程验收合格后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
三、质量及维修保修
1. 在合作过程中,乙方承诺按照**相关标准和技术要求进行施工,保证暖房设备的正常运行和使用安全。
2. 完工后,乙方将提供暖房设备的操作说明和维护保养手册,以便甲方进行日常维护。
3. 在合同签订后的12个月内,乙方将对所提供的暖房制作设备进行免费保修。若设备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将及时进行维修或更换,不收取任何费用。
4. 若因甲方使用不当或未按照乙方提供的维护保养手册操作而导致的设备损坏,乙方可视情况收取相应的维修服务费。
四、合同违约责任
1. 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约定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因此受到的损失。
2. 若因乙方原因导致工程延期超过合同约定的工期,乙方需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的损失。
五、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六、其他约定事项
1.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和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合同的修改和补充应当经双方书面协商达成一致意见,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有效期为(工程完工并验收合格之日起)。
甲方(学校)签字(盖章): 日期:
乙方(暖房制作公司)签字(盖章):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