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厨具出租合同
甲方(出租方):【出租方姓名/公司名称】
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出租方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联系地址:【出租方联系地址】
电话号码:【出租方电话号码】
乙方(承租方):【承租方姓名/公司名称】
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承租方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联系地址:【承租方联系地址】
电话号码:【承租方电话号码】
鉴于甲方是房屋及厨具的合法所有人,并具有出租权力;乙方同意租赁甲方的房屋及厨具,双方达成如下合同:
第一条 租赁物品及数量
1.1 甲方将其拥有的(房屋地址)单元(房屋面积)以及房屋内的厨具等有关设备租赁给乙方。
1.2 租赁期限为【租赁期限】,自【起始日期】起至【终止日期】止。
第二条 租金和付款方式
2.1 租金总额为【租金总额】,租金以【一次性付清/分期付款】的方式支付。
2.2 乙方需在签订合同时支付租金的【定金金额】作为履约保证金,若乙方违约则定金不予退还。
2.3 乙方需在每月【支付日】前支付当月的租金给甲方。
第三条 使用权与排他权
3.1 甲方同意将房屋及厨具的使用权转让给乙方,在租赁期内,乙方有权合理使用房屋及厨具。
3.2 在租赁期内,甲方不得再向其他任何人出租房屋及厨具。
第四条 维修责任
4.1 在租赁期内,如房屋及厨具因非乙方原因导致损坏或故障,甲方负责修理或更换。
4.2 乙方在使用房屋及厨具时应注意保养,并及时向甲方报告任何损坏情况。
第五条 违约责任
5.1 若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5.2 若因乙方原因导致房屋或厨具损坏、遗失等情况,乙方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六条 附加条款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附加条款,如迁居、租赁期限延长等】
第七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的订立、解释和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对于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提交相关仲裁机构仲裁。
第八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和乙方各执一份,于【签订日期】签署并生效。
甲方(出租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