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乳化罐销售合同
甲方(销售方):
公司名称:
公司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乙方(购买方):
公司名称:
公司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购买甲方的药品乳化罐达成如下条款:
第一条 产品信息
1.1 产品名称:药品乳化罐
1.2 规格型号:
1.3 产地:
1.4 批号:
1.5 有效期:
1.6 数量:
1.7 单价:
1.8 总价:
1.9 交货方式:
1.10 交货时间:
1.11 装运工具:
1.12 运费负担:
第二条 付款方式
2.1 乙方应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2日内,支付产品总价的30%作为订金;
2.2 乙方应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10日内,支付产品总价的70%作为尾款;
2.3 甲方收到乙方支付的订金后,应立即安排生产,并及时通知乙方。
2.4 乙方在支付尾款后的5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将产品交付乙方指定的地点。
第三条 质量标准
3.1 甲方保证提供的药品乳化罐符合**相关质量标准和行业要求;
3.2 如乙方发现产品存在质量问题,乙方可在收货后7日内提出,并提供相关证据。甲方应负责解决问题,包括但不限于更换产品或退还产品总价。
第四条 违约责任
4.1 若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交付产品,则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每日违约金总金额的千分之一作为违约金;
4.2 若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支付产品款项,则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每日逾期付款总金额的千分之一作为违约金;
4.3 除非是因为不可抗力或其他无法预见、无法避免、无法克服的情况,否则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第五条 争议解决
5.1 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5.2 协商解决不成的,可以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条 合同生效
6.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年。
6.2 本合同有效期届满前30天,双方应重新协商并签订续约合同。
甲方: 乙方:
公司盖章: 公司盖章: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