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设备电源采购合同
甲方:(购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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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供应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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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甲、乙双方就购买甲方所需的医疗设备电源达成一致意见,经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合同条款。
第一条 产品明细
1.1 产品名称、型号、技术参数及数量详见附件1。
1.2 甲方要求乙方提供的产品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并具备必要的质量认证证书。
1.3 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供的产品进行质量检验,不合格的产品甲方有权拒收,并要求乙方无偿调换或退款。
第二条 价格及支付方式
2.1 本次采购的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000000)元。
2.2 乙方提供的产品价格已包含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运输费用、装卸费用等。
2.3 甲方将在签订合同后3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30%作为订金,其余70%支付方式如下:
(1)30天以内的收货验收合格后即付款;
(2)乙方提供的产品质量认证不符合约定时,甲方有权拒收产品并可延迟付款。
第三条 交货期限
3.1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及时交付产品,并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交货。
3.2 乙方未能如期交货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相应的违约金,违约金金额为每延期一天合同金额的0.5%。
第四条 质量保证
4.1 乙方保证所提供的产品不存在任何质量问题,如产品在保质期内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应负责修理或更换。
4.2 甲方有权随时送检产品质量,乙方应积极配合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第五条 违约责任
5.1 若甲方未按时支付货款,甲方应支付相应金额的违约金,违约金率为每延期一天合同金额的0.5%。
5.2 若乙方未按时交货,乙方应支付相应金额的违约金,违约金率为每延期一天合同金额的0.5%。
5.3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其他条款,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六条 争议解决
6.1 本合同的履行、解释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律。
6.2 若甲、乙双方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提交至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第七条 合同变更与解除
7.1 本合同如需变更,双方应签订书面协议,并在协议中详细注明变更的条款和原有条款。
7.2 合同解除应依法办理,解除后的责任由违约方承担。
第八条 其他约定
8.1 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