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发债联合承销合同
甲方:(企业名称)
乙方:(承销商名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合作共赢的原则,就甲方发行债券的联合承销事宜,达成如下合同:
第一条 甲方债券的发行
1.1 甲方拟发行债券的总额为(金额)人民币,具体债券品种及属性由甲方确定,并经相关机构核准。
1.2 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相关发行文件、信息和数据,并协助乙方开展尽职调查和核实工作。
1.3 甲方承诺该次发行的债券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规或其他规定的限制和限制。
第二条 乙方的联合承销责任
2.1 乙方同意按照甲方的要求,与其他承销商共同参与甲方债券的承销工作。
2.2 乙方应确保其参与的承销份额不低于总承销份额的(比例)。
2.3 乙方应按照市场化原则,在合理的范围内,为甲方提供合适的发行价格和发行时机,并尽力推动甲方债券的成功发行。
2.4 乙方应对其提供的承销服务及时提供必要的报告和相关资料,保持与甲方的沟通。
第三条 承销费用及付款方式
3.1 承销费用由甲方和乙方协商确定,并载明在承销合同附件中。
3.2 甲方应在债券发行成功后的(天数)内,按照约定的付款方式向乙方支付承销费用。
第四条 保密协议
4.1 甲乙双方应对与本合同及债券发行相关的所有信息和数据严格保密,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4.2 本条款的保密义务将在合同终止后继续有效,并适用于合同期限后的信息和数据。
第五条 违约责任
5.1 任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5.2 本合同的违约责任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执行。
第六条 争议解决
6.1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提交至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七条 附则
7.1 本合同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期限为债券发行成功之日至承销费用付清之日。
7.2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署补充协议,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7.3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企业名称 承销商名称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