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合同
甲方:(公司名称)
乙方:(公司名称)
经过友好协商,甲、乙两方本着平等自愿、互利共赢的原则,达成如下销售合同:
一、合同产品及数量
1.1 甲方同意向乙方销售道路清洗设备,具体型号、规格及数量如下:
序号 型号 规格 数量
1 XX型 xx规格 xx台
2 XX型 xx规格 xx台
3 XX型 xx规格 xx台
1.2 甲方保证所销售的道路清洗设备品质合格,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并提供全部的合格证明文件。
二、产品价格及付款方式
2.1 产品销售价格为人民币(以下简称“RMB”)xx元/台,总金额为RMB xx元(大写:xx)。
2.2 付款方式:乙方应在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作为定金,其余70%需在货物发出前一周内通过电汇的方式支付。
三、交货时间及方式
3.1 甲方将在收到乙方支付的定金后,按照双方约定的交货时间将货物送至乙方指定的地点。
3.2 乙方应提前3个工作日通知甲方交货时间以及交货地点,并确保有充足的搬运和储存设备等条件。
四、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4.1 甲方保证所提供的设备质量符合**标准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4.2 自设备交付之日起,质保期为一年,乙方可享受免费维修及更换部件的服务。但以下情况不在保修范围内:
(1)设备的损坏或故障是由不正常使用、操作或维护不当所导致的;
(2)设备在运输过程中因乙方操作不当或不当维护所导致的;
(3)设备被维修、改装或改动过的。
4.3 乙方享有终身维护及技术支持服务,甲方将提供相关技术指导,帮助乙方解决道路清洗设备使用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五、违约责任
5.1 任何一方如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数量、质量要求履行义务,则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额为合同总金额的10%。
5.2 若因不可抗力原因(如战争、火灾、地震、洪水等)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协商解决办法。
六、知识产权
6.1 设备所涉及的任何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专利、商标、版权等)均归甲方所有。
6.2 乙方在使用设备过程中,不得侵犯甲方的任何知识产权。
七、争议解决
7.1 本合同的有效性、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7.2 若因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则提交至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进行诉讼解决。
八、其他约定
8.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合同约定履行完毕之日终止。
8.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公司名称: 公司名称:
签字: 签字: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