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拥有的特定设备的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合同:
第一条 转让设备
1. 甲方同意将其所拥有的以下设备(以下简称“转让设备”)全部转让给乙方:
设备名称:
设备型号:
设备数量:
设备状况:
其他相关信息:
2. 乙方同意接受并购买甲方所转让的设备,并承担设备的所有权和使用权。
第二条 转让价格
1. 乙方同意以人民币(¥) 元的价格购买甲方所转让的设备。
2. 转让款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天内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第三条 过户手续
1. 乙方同意负责办理转让设备的过户手续。
2. 过户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四条 设备状况保证
1. 甲方声明并保证,所转让的设备属于合法拥有,并不存在任何债权、债务、抵押等权利纠纷。
2. 甲方保证所转让设备的品质、功能符合一般质量标准,不存在严重质量问题。
3. 如因甲方故意或过失导致设备质量问题,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五条 设备的交付
1. 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之日起 天内接收设备,并完成过户手续。
2. 设备的交付地点为:。
3. 设备的运输、保管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保密义务
1. 甲乙双方对于本合同中的商业机密和其他保密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2. 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本合同及其相关信息。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因此所造成的损失。
2. 如因一方的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损失,违约方应承担所有的法律责任。
第八条 适用法律和争议解决
1.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律。
2. 本合同的争议解决方式,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提交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第九条 通知方式
1. 甲方的通知地址为 ,联系人: 。
2. 乙方的通知地址为 ,联系人: 。
第十条 其他约定
1.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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