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材合作加工合同
甲方:(公司名称)
地址:(公司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乙方:(公司名称)
地址:(公司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鉴于甲方具备药材种植及加工的专业技术和条件,乙方有意委托甲方对其提供的药材进行加工,并达成以下合作协议:
第一条 合作内容
1. 甲方负责收取乙方提供的药材,并按照乙方的要求进行加工、炮制、研磨等一切必要的工艺。
2. 甲方应确保加工过程中对药材进行规范、专业的操作,保证加工质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乙方的要求。
3. 甲方应按照乙方提供的工艺流程、规格要求和品质标准进行加工,确保加工后的药材质量稳定。
4. 乙方支付加工费用、运输费用及其他相关费用,具体费用标准双方根据市场行情协商确定。
第二条 供货及接收
1. 乙方按约定时间、数量将药材交付给甲方。
2. 甲方应在接收到药材后立即进行清点、检验,如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乙方并保留相应证据。
3. 甲方应妥善保管乙方交付的药材,严禁发生丢失、损坏等情况。
第三条 加工期限
1. 双方约定加工期限为(具体日期),如遇特殊情况无法按约定期限完成加工,甲方应提前告知乙方并商议新的加工期限。
2. 乙方如需提前或延迟交付药材,应提前告知甲方,并协商确定新的交付时间。
第四条 质量保证
1. 甲方保证加工过程中严格按照质量标准进行操作,确保加工后的药材质量合格。
2. 对于因甲方操作失误或毛病导致药材质量问题,甲方应承担相应责任,并进行合理赔偿。
3. 乙方在收到加工后的药材后应尽快进行质量检验,如有质量问题应及时通知甲方。
第五条 保密条款
1. 双方同意在合作过程中保密彼此提供的技术、商业机密等信息,未经对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透露。
2. 合作结束后,双方应继续保密,不得利用对方的商业机密进行竞争或对抗行为。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 若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按照法律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2. 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预见、不可避免的原因,导致合作无法继续履行的,双方免除相应责任。
第七条 争议解决
凡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合同变更
1. 对于本合同的任何修改、补充,双方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并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确认。
2. 双方经过协商一致,可以对本合同进行部分或全部变更或解除。
第九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和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