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车店工位出租合同
甲方:(修车店名称)
地址:(修车店地址)
联系人:(甲方联系人)
电话:(甲方联系电话)
乙方:(租赁人姓名)
地址:(租赁人地址)
身份证号码:(租赁人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租赁人联系电话)
鉴于甲方是一家经营修车业务的商家,具有一定的修车技术和经验,同时拥有一定的工位资源;
鉴于乙方有在甲方修车店内从事修车工作的需求,双方经过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出租工位的合同。
第一条 租赁工位
1.1 甲方将自己名下的一台修车工位(以下简称“工位”)出租给乙方。
1.2 工位具**置和使用权归属由甲方根据实际情况提供,并在合同签订后双方签订工位使用权转让协议明确规定。
第二条 租赁期限
2.1 租赁期限从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始,至双方协商终止或到期日终止。
2.2 租赁期限为(具体期限)。
第三条 租金支付
3.1 乙方每月向甲方支付租金(具体金额)。
3.2 租金支付方式为(支付方式,如现金、银行转账等)。
3.3 租金支付日为每月(日期),逾期支付的,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第四条 工位使用
4.1 乙方在租赁期限内有权使用工位从事修车业务。
4.2 乙方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甲方的要求,合理安排工作时间,通过甲方安排的方式接收和完成工位上的修车任务。
4.3 乙方应当负责维护工位设备的安全和整洁,并按照甲方的规定使用设备,不得私自移动或更换工位设备。
4.4 乙方应当遵守甲方的经营规范和工作流程,并保证修车质量和服务水平。
4.5 乙方不得擅自将工位转租给他人,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第五条 违约责任
5.1 如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致使对方遭受损失,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5.2 任何一方出现以下情形,对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
5.2.1 乙方未按时支付租金,经催告后仍未支付的;
5.2.2 乙方擅自将工位转租给他人的;
5.2.3 乙方严重违反工作纪律、经营规范或工作流程的;
5.2.4 乙方对工位设备进行损坏、盗窃或其他损害行为的;
5.2.5 乙方因个人原因无法继续从事修车工作的。
第六条 其他约定
6.1 本合同的任何变更,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后生效。
6.2 本合同中如有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向有关部门提起诉讼或仲裁。
第七条 合同终止
7.1 合同到期,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签合同。
7.2 合同期内,乙方如无法继续从事修车工作,或双方协商一致终止合同,需提前(具体期限)通知甲方。
第八条 附则
8.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8.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有效。
8.3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并在补充协议中确认。
8.4 本合同涉及的相关费用由各方自行承担。
甲方:(甲方签字和盖章)
乙方:(乙方签字)
日期:(合同签订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