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建厂代理合同
本合同是由下列各方就在合同签署之日起的建厂代理事宜达成一致的协议:
甲方:
公司名称:(甲方公司名称)
注册地址:(甲方公司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甲方法定代表人姓名)
联系电话:(甲方联系电话)
乙方:
公司名称:(乙方公司名称)
注册地址:(乙方公司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乙方法定代表人姓名)
联系电话:(乙方联系电话)
鉴于:
1. 甲方具备在所需的海外地区建厂的意愿和能力,并希望委托乙方代理处理所有相关事务;
2. 乙方具备开展海外建厂代理业务的经验和能力,并同意接受甲方的委托。
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条款:
第一条 代理范围
1.1 甲方授权乙方代理在XX**/地区建设一家工厂,包括但不限于选址、环评、**审批、建筑设计等环节的办理。
1.2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并同意尽全力按照甲方的要求和指示办理相关事宜。
1.3 乙方应当按照最高标准和诚信原则,为甲方推荐可靠的合作伙伴和供应商,以确保建造工厂的顺利进行。
第二条 代理费用
2.1 甲方将根据合同执行情况支付相应的代理费用给乙方。具体费用为(具体数额),分(具体时间分期支付),具体支付方式以甲方与乙方之间的书面通知为准。
2.2 乙方应当按照甲方要求提供相关的费用支出账目和发票等费用凭证。
2.3 如因乙方原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或者违反合同约定,甲方有权从代理费中扣除相应金额作为违约金。
第三条 保密义务
3.1 乙方在履行本合同期间和合同解除后继续履行保密义务,不得透露与甲方的商业秘密或与本合同有关的机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客户信息、供应商信息、商业计划等。
3.2 若乙方违反保密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要求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四条 合同的期限与终止
4.1 本合同有效期为(具体期限),自甲方与乙方签署合同之日起生效。双方可以在合同到期前达成一致续约的意向,并按照当时的市场条件进行合同修订。
4.2 本合同在以下情况下可提前终止:
(1) 经双方协商一致;
(2) 一方严重违反合同规定,损害对方利益,对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第五条 争议解决
5.1 本合同的解释和执行应遵循XX**/地区的法律。
5.2 对于因本合同产生的争议或纠纷,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若协商无果,应提交至XX**/地区有管辖权的法院解决。
第六条 其他
6.1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和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未尽事项,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签署日期: 签署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