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自持租赁住宅合同
甲方:【企业名称】
地址:【企业地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乙方:【个人姓名/企业名称】
住址/注册地址:【住址/注册地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鉴于甲方是一家合法注册成立的企业,拥有一定的资金实力和经营能力,并希望将其自持的住宅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愿意租赁甲方所持的住宅,并同意按照以下约定履行合同义务。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自持住宅租赁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租赁房屋信息
1. 甲方将出租房屋的详细信息如下:
(1)房屋地址:【房屋地址】
(2)房屋面积:【房屋面积】平方米
(3)房屋类型:【房屋类型】
(4)其他特殊描述:【其他特殊描述,如配套设施等】
2. 乙方对租赁房屋的状态、面积、设施有充分了解,并确认满足自身需求。
第二条 租赁期限
1. 乙方从【起始日期】起至【终止日期】期间租赁甲方自持的住宅。
2. 若乙方在租赁期限届满前30日内向甲方书面表示续租意向,双方可以再次协商签订新的租赁合同。若双方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本合同自动终止。
第三条 租金及支付方式
1. 乙方应按照以下方式支付租金:
(1)租金金额:人民币【租金金额】元/月;
(2)支付方式:每月【支付方式】支付;
(3)租金支付日:每月【租金支付日】日前支付。
2. 乙方应按照约定时间和方式支付租金,逾期未支付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滞纳金。
第四条 使用权及维修责任
1. 在租赁期限内,乙方享有使用租赁房屋的权利,并有权合理使用房屋内的设施和设备。
2. 乙方对于房屋内设施和设备的维修、保养承担责任,如非人为损坏或正常磨损,由甲方负责维修。
第五条 房屋保险及装修
1. 在租赁期间,乙方须自行购买住宅保险,保障租赁房屋及其内部设施的安全。
2. 乙方在租赁期间如需进行装修等改造工作,需提前书面通知甲方,并获得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应承担因装修引起的一切费用及责任。
第六条 合同违约责任
1. 若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导致对方产生损失的,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赔偿对方的损失。
2. 本合同解除的,除已支付的租金和押金外,双方应无其他权益要求。
第七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的履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双方可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一方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其他约定
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并具有法律效力。
2. 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并书面记录。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签字日期: 签字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