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民跑车转让合同
甲方:(卖方姓名)、(联系方式);
乙方:(买方姓名)、(联系方式)。
鉴于:
1. 甲方是一辆车辆的合法所有人,拥有其法定产权;
2. 乙方希望购买该车辆,并且双方就该车辆的转让事宜达成协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有关买卖合同的相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达成以下约定:
第一条 车辆信息
1. 车辆品牌:(车辆品牌)
2. 车辆型号:(车辆型号)
3. 车牌号码:(车牌号码)
4. 车架号:(车架号)
5. 发动机号:(发动机号)
6. 颜色:(车辆颜色)
7. 车辆购买日期:(购车日期)
8. 车辆购买价格:(购车价格)
第二条 转让条款
1. 甲方同意将上述车辆的所有权完全转让给乙方。
2. 乙方同意接受甲方转让的车辆,并且支付车辆的转让价格。
第三条 转让价格
1. 车辆的转让价格为人民币(金额),乙方应于本合同签署之日起(天数)内支付给甲方。支付方式为(支付方式)。
2. 乙方同意,甲方在收到全部转让价格之前,对车辆享有留置权,包括但不限于拒绝将车辆过户给乙方。
第四条 车辆的状况
1. 甲方声明,车辆并未投保商业险,所有车辆维修、保养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2. 甲方保证车辆在转让时不负有任何债务、限制、抵押或其他形式的法律纠纷。
3. 乙方购买车辆时应仔细检查车辆的外观、内部设施、机械部件等状况,如发现车辆存在故障或瑕疵,应及时告知甲方,双方协商解决,如双方无法达成一致,乙方有权取消本次购买。
第五条 过户手续
1. 双方一致同意,在支付完全部转让价格后,乙方有义务承担车辆过户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2. 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车辆过户手续,并将车辆所有权证书、行驶证、身份证及其他相关文件交付给乙方。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 若乙方未按时支付车辆的转让价格,甲方有权以书面通知乙方支付,如乙方在收到书面通知后(天数)内仍未支付,则视为乙方违约。
2. 若一方违约,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金额为未支付款项的(金额)。
3. 因本合同而产生的所有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 其他约定
1.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合同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至车辆过户完成之日终止。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