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 [合同编号]
废旧木屋出售合同
甲方:[出售方名称]
地址:[出售方地址]
联系方式:[出售方联系方式]
乙方:[购买方名称]
地址:[购买方地址]
联系方式:[购买方联系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双方自愿,在平等、自愿、公平的基础上,就甲方出售废旧木屋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出售房屋情况
1.1 出售房屋基本信息:
房屋坐落地点:[房屋地址]
房屋建筑面积:[房屋面积]
房屋产权性质:废旧木屋
房屋现状:废弃、损坏
1.2 出售房屋权属情况:
甲方承诺房屋所有权没有任何争议,并且未进行过任何形式的抵押、出租或转让。
第二条 价格及支付方式
2.1 出售价格:
甲方同意将废旧木屋出售给乙方,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
2.2 付款方式:
乙方同意在签订本合同时向甲方支付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作为定金,并在房屋交付时向甲方支付剩余款项。所有款项均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
第三条 房屋交付与过户手续
3.1 交付时间:
甲方承诺在本合同签订后的_____个工作日内将废旧木屋交付给乙方。
3.2 过户手续:
房屋过户由乙方自行办理,乙方需承担所有相关费用。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4.1 房屋权利保证:
甲方保证对废旧木屋享有完全的合法权益,并承诺未将房屋转让给任何第三方。
4.2 房屋状况保证:
甲方向乙方明确告知废旧木屋为废弃、损坏的房屋,乙方对房屋现状已有了充分了解,并愿意以现状购买。
第五条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5.1 房屋验收:
乙方有权对废旧木屋进行全面检查,如发现重大问题或瑕疵,可以拒绝购买。
5.2 房屋维修:
乙方将自行负责废旧木屋的维修和翻新工作,甲方不承担维修责任。
第六条 违约责任
6.1 任何一方未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6.2 乙方未按时支付房屋款项或未按时办理过户手续的,应向甲方支付每日千分之五的违约金。
第七条 合同解除
7.1 双方同意,在以下情况下本合同可以解除:
(1)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
(2)由于不可抗力导致无法履行合同义务。
7.2 合同解除后,双方应互相退还已支付的款项,并承担各自因解除合同而产生的费用。
第八条 争议解决
8.1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其他事项
9.1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2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并至双方履行完毕各自义务后终止。
甲方(出售方): 乙方(购买方):
签字: 签字: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