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商城铺位合同
甲方:(出租方)
身份证/营业执照号码:
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承租方)
身份证/营业执照号码:
地址:
联系电话:
鉴于甲方拥有商城内铺位,并愿意将其出租给乙方使用,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出租合同:
一、出租商城铺位的基本信息:
商城名称:
商城地址:
铺位编号:
土地使用证号:
二、租赁期限:
起始日期:
终止日期:
三、租金与支付方式:
1. 乙方同意按照以下支付方式向甲方支付租金:
(1)租金金额:每月租金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 )。
(2)付款方式:乙方应在每个自然月的(日期)之前将租金款项汇入甲方指定银行账户。
四、租金调整:
1. 租期届满后,甲方有权根据市场行情调整租金,但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乙方。
2. 租金的调整应按照市场价格调整幅度进行,双方应友好协商,达成一致意见。
五、铺位使用:
1. 乙方获得铺位的合法使用权,应按照约定时间开始使用铺位,并独自享有使用权,不得将其转租、转让。
2. 乙方有义务妥善保管所租铺位内的任何设施和物品,不得损坏或带走。
3. 乙方有义务保持铺位的整洁,并按照商城管理规定实施装修。
六、违约责任:
1. 如乙方未按时支付租金,应按月支付滞纳金,滞纳金金额为逾期未支付租金金额的1%,同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2. 如乙方擅自转租、转让铺位,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相应违约金。
3. 如乙方未按照商城管理规定进行铺位装修或损坏设施、物品,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七、解除合同:
1. 若一方违反本合同规定,造成对方经济损失,对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2. 在合同期限届满前,任何一方希望终止合同,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
八、争议解决:
本合同的履行和解释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律。如发生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应向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乙方确已审慎阅读并了解了合同的全部内容,对所签订的合同表示完全同意。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签字: 签字: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