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俗店铺转让合同
甲方:(转让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
乙方:(受让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
鉴于甲方拥有经营易俗店铺(以下简称“店铺”)的权利,并同意将其转让给乙方;为明确双方的权益和义务,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转让事项
1.1 甲方同意将其拥有的店铺全部转让给乙方。
1.2 作为店铺的一部分,甲方同意将店铺内所有的设备、家具、装修等所有权利一并转让给乙方。
第二条 转让条件
2.1 乙方同意以支付转让价款的形式获得店铺的所有权。
2.2 转让价款为:
(1)乙方支付给甲方的转让价款为人民币________(大写);
(2)乙方支付给甲方的设备、家具、装修价款为人民币________(大写)。
2.3 乙方应当在签署本合同后的______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上述转让价款。
2.4 乙方应当在签署本合同后的______个工作日内将店铺设备、家具、装修全部收取,并提供收货确认。
第三条 转让后的权益和义务
3.1 乙方自转让完成之日起成为店铺的合法所有人,并享有店铺的经营权。
3.2 乙方负责将店铺设备、家具、装修进行清点、验收,并负责后续的使用、维修和保养工作。
3.3 乙方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持有效证件合法经营店铺,并承担因经营店铺而产生的一切责任。
3.4 乙方应当按照约定时间和方式向甲方支付转让价款以及相关费用。
第四条 保密协议
4.1 双方同意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保守对方商业秘密,并在合同终止后仍然继续承担保密义务。
4.2 未经对方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或使用对方的商业秘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赔偿责任。
第五条 违约责任
5.1 如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将店铺和相关财产转让给乙方,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每日转让价款的10%作为违约金。
5.2 如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支付转让价款和相关费用,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每日应付金额的10%作为违约金。
5.3 如一方违约,造成对方的损失,违约方应当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
第六条 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6.1 本合同在下列情况下可以解除:
(1)甲方和乙方达成书面解除协议并经双方签字确认;
(2)任何一方违反了本合同的条款并且经过书面通知后,仍然没有改正违约行为。
6.2 本合同在下列情况下自动终止:
(1)乙方支付完全部转让价款并取得店铺的所有权;
(2)甲方和乙方约定的转让期限届满。
第七条 争议解决
7.1 本合同的履行和解释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7.2 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双方应当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其他事项
8.1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2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后生效,并自开始执行。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