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建材搬运合同
甲方: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乙方: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合同:
第一条 合同目的
甲方将水利建材交由乙方搬运,并确保乙方按时、按质地完成搬运工作。
第二条 搬运内容
1. 搬运物品:水利建材(具体名称和数量详见附件);
2. 搬运地点:甲方指定的搬运地点。
第三条 搬运期限
1. 本次搬运工作的起止日期为(起始日期-截止日期);
2. 甲方与乙方商定的搬运工作时间为每天(具体时间段);
3. 如因甲方或乙方原因无法按期完成工作,则应提前48小时书面告知对方,并协商解决方式。
第四条 搬运要求
1. 甲方要求乙方在搬运过程中,保证物品的完好无损,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2. 乙方应负责搬运工具、设备的准备,并保证其正常运行。
3. 如搬运过程中发生意外损坏或丢失物品的情况,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五条 付款条款
1. 甲方按照搬运工作的实际完成情况支付搬运费用;
2. 支付方式:(银行转账/现金支付等);
3. 付款时间:搬运工作完成后3个工作日内。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 如果甲方未按时支付搬运费用,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逾期违约金;
2. 如果乙方未按约定完成搬运工作,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七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的履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律。如出现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以完成搬运工作为终止。
甲方: 乙方:
签字: 签字: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