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征用合同
甲方:(征用单位名称)
乙方:(房屋所有人姓名/单位名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征收与补偿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向乙方征用以下房屋,并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合同:
一、征用的房屋情况
1.征用房屋的地址:(具体地址)
2. 房屋面积:(平方米)
3. 房屋用途:(商业、住宅、办公等)
二、征用的方式及行使征用权的期限
根据**有关规定,甲方以征用的方式征用乙方的房屋,征用期限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起始,并至(征用期限结束日)止。
三、征用后的权益与义务
1. 乙方同意将房屋无条件地交付给甲方使用,并自愿放弃对房屋的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等相关权益。
2. 甲方有权对房屋进行必要的使用、改建、装修等工作,以满足自身的需求,并承担与此相关的费用。
3. 乙方在房屋移交后,无权搬入或继续使用该房屋。
四、征用补偿及处理
1. 乙方同意接受甲方依法给予的征用补偿,并签署有关补偿协议(补偿协议见附件)。
2. 如甲方在规定的征用期限内不再使用该房屋,甲方应按双方再次协商确定的方式和标准,退还房屋给乙方。
五、解决争议
本合同的解释与执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如双方就本合同的解释与执行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其他事项
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两份,甲方和乙方各持一份,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再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甲方(单位):(盖章) 乙方(单位/个人):(签字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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