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钢设备采购合同范本
本合同由采购方(下称“买方”)和供应商(下称“卖方”)共同签订,双方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合同目的
买方通过本合同向卖方购买废钢设备,卖方同意按照买方的要求提供相关设备。
第二条 废钢设备的规格和数量
1. 废钢设备的规格、型号、技术参数和数量以买方在采购文件中提供的为准,卖方应按照买方的要求提供符合**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合格设备。
2. 废钢设备的数量为买方在采购文件中指明的数量,卖方应按照买方的要求准确提供。
第三条 交货时间和地点
1. 交货时间:卖方应在买方下达订单后的30天内将废钢设备交付买方。
2. 交货地点:废钢设备应交付至买方指定的地点,买方将提供运输信息。
第四条 价格和付款方式
1. 价格:双方确定的废钢设备价格为(填写具体金额),价格不含税。
2. 付款方式:买方应在签订合同后的10天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作为预付款;剩余的70%应在货物交付前的5天内支付给卖方。
3. 发票和结算:卖方应提供正规发票给买方,买方验收合格后结算,并办理相应的税务手续。
第五条 保修和售后服务
1. 保修期:废钢设备的质保期为一年,自设备交付之日起计算。
2. 保修内容:卖方负责设备的质量和性能问题,在保修期内,对由于设备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坏或故障,卖方将负责免费维修或更换缺陷设备的零部件。
3. 售后服务:卖方应在售后服务期内提供设备的技术指导、维修支持和备件供应等服务。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 如买方未按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和时间支付款项,应按照逾期付款的欠款总金额的5%支付违约金。
2. 如卖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规格提供废钢设备,买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卖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的履行和解释适用买方所在**法律。任何因合同引起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应提交有管辖权的法院裁决。
第八条 合同变更和解除
任何合同变更或解除均需双方书面协议,无合同变更或解除协议,双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
第九条 附则
本合同一式(写明合同份数)份,供双方签署,自最后一方签署后生效。
买方(盖章): 日期:
供应商(盖章):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