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房出售合同
甲方(卖方):
姓名/公司名称:
地址: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乙方(买方):
姓名/公司名称:
地址: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双方自愿,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1. 出售物件:甲方同意将位于(具体地址)的整栋木房所有权全部转让给乙方。
2. 出售价格:双方经协商一致,将该木房的出售价格确定为(具体金额)人民币。该金额应当在买卖履约时一次性支付完毕。
3. 房屋状况:甲方保证所出售的木房清晰明确地属于其所有,并且没有权利纠纷或第三方权益争议。甲方保证该木房在出售时处于良好的房屋状态,没有重大缺陷或损坏。
4. 产权过户:乙方支付全款后,甲方应当立即办理相应的物权过户手续,并向乙方交付房屋所有权证书、商品房买卖合同等相关证件。
5. 税费负担:出售该木房所需的各项税费、过户手续费以及相关费用,由双方各自承担。如因乙方原因导致的额外费用,乙方应负担。
6. 签约与生效:双方在本合同上签字盖章后,本合同即时生效。合同生效后,双方均应履行本合同的约定。
7. 合同解除:如因甲方的原因导致该合同无法履行,甲方应支付乙方相当于出售价格20%的违约金。如因乙方的原因导致该合同无法履行,乙方应支付甲方相当于出售价格10%的违约金。
8. 争议解决: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的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 合同的其他约定:(此处可根据实际情况添加其他约定)
10. 合同的变更与补充:任何对本合同的修改或补充,应经双方书面协议,并在合同上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11. 合同的终止与解除:本合同在以下情况下终止或解除:
a) 合同履行完毕;
b) 经双方协商一致解除;
c) 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况。
12. 合同的附件:本合同附表、相关证件等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卖方)签字: 乙方(买方)签字: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