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易桥梁出租合同
甲方(出租方):
身份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护照号码:
联系地址:
电话号码:
乙方(承租方):
身份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护照号码:
联系地址:
电话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租赁物品描述
甲方同意以自己所拥有的简易桥梁(以下简称“租赁物品”)出租给乙方使用。
二、租赁期限
本合同的租赁期限为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共计 个自然日。
三、租金及支付方式
1. 乙方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租金。租金金额为每天 元。
2. 租金支付方式为:(选择一项)
(1) 按月支付
(2) 按季度支付
(3) 按年支付
(4) 其他约定方式:______________
四、租赁物品的使用和维护
1. 乙方在使用租赁物品时,应当按照合理、安全的方式进行使用,不得进行擅自改造或拆卸。
2. 乙方应当保持租赁物品的整洁,定期进行清洁和维护,确保租赁物品的正常使用。
3. 如有损坏或需要维修的情况发生,乙方应当及时告知甲方,并承担修理费用。
五、押金
1. 乙方应当在签订本合同时向甲方支付押金,押金金额为 元。押金将在租赁期满并归还租赁物品后无欠款时退还给乙方。
2. 如乙方存在未支付租金或损坏租赁物品等情况,甲方有权从押金中扣除相应费用并退还余额给乙方。
六、保险责任
1. 甲方承诺在出租期间对租赁物品进行保险,以保障租赁物品的安全。
2. 如果在租赁期间,由于乙方的过失造成租赁物品损坏,乙方应当承担相应的修复费用。
七、违约责任
1. 如果甲方未按时提供租赁物品,甲方应当按照每天应支付租金的3倍赔偿乙方。
2. 如果乙方未按时支付租金或违反本合同其他条款,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取消押金。
3. 本合同解除后,双方应当及时归还对方所拥有的物品,并退还理应支付的费用。
八、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律向相关仲裁机构提起仲裁请求。
九、其他条款
1.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并在合同签订时互相交换。
2.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在合同约定的租赁期满后自动终止。
3. 本合同中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并签署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签字: 签字:
日期: 日期: